鄂城供电公司加强“三项措施”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2014 年 11 月 27 日2970

  为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系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工作要求,11月26日,国网鄂州市鄂城区供电公司长港供电所全体员工召开了“新安全”会议,全面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会议上,长港供电所所长表示,我们必须严格落实公司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加强三项措施,将公司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与提高。

  一是加强现场安全管控,作业前认真勘察现场,全面做好现场安全措施策划。严格执行到岗到位规定,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职责。二是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种人”切实履行各自把关职责。认真落实“停电、验电、挂接地线”及安全隔离措施,严防触电事故。登高作业全程使用防坠落装备,严防高处坠落事故。三是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各员工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务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圆满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各员工之间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将安全责任意识深入到每一位员工心里。(鄂城供电公司 王想)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