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遭遇家暴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2014 年 11 月 25 日5630

人民网北京11月25日电(张庆成) 今天上午,著名公益律师李莹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面对家庭暴力怎样说不”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访谈中,李莹表示,遭遇家暴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自身安全。

李莹认为,遭遇家暴时,除了报警之外,还可以向邻居求救、还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社会组织等求助,而且对非常危险的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应该及时离开暴力环境,寻求庇护,或是到加害人不太容易找到的地方避开危险。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通过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可以要求加害人不得施暴、不得骚扰、跟踪被害人,远离被害人等,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救济途径。

李莹表示:“面对家庭暴力首先要明确表达对家庭暴力说不!同时要采取及时的求助措施。但防治家庭暴力的有效性不是光靠受害人自己的努力,而是政府的责任,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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