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景德镇市全面实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2014 年 11 月 10 日3460

  在当前全市上下抓住有利天气形势,大规模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之际,近日,景德镇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对全市今年7月份以后新开工的水利项目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现场与书面交底。今后该市将全面实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交底制度,逐步进入常态化、规范化。

  此次首批开展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交底的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乐平市众埠镇防洪工程、十里岗乡防洪工程,省五河治理项目乐平市续湖联圩除险加固等三个工程项目。通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交底这一有效举措,将在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之初就提前强化各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意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格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与安全行为,为进一步确保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