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网站投诉大幅减少 商品信息“没搞清”应关注 广州工商

2014 年 11 月 6 日3190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发布第三季度网购消费警示,该局专业分局第三季度共受理网购消费投诉648宗,已处理完毕603宗,其中10宗因调解不成终止调解,21宗因网站主体无法查清或属外地企业网站而终止受理,调解成功率为95%。

  第三季度网购相关投诉中,约一半以上是因为购物网站标注或描述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准确,或双方沟通不畅、理解偏差导致的,较常见的包括服装类商品尺码偏差问题、快递运费以及送达地点理解偏差问题、手机等3C产品功能及使用方法说明问题等。

  警示一:电子钱包,看清再用

  消费者何小姐于今年9月在某网上商城付款消费,几日后因故取消订单,商家把款项退还到该商城的“网上钱包”中。后来何小姐再次在该网站消费付款时发现该钱包必须绑定手机才能使用,她认为使用不便进行了投诉。经分局处理,该网站已按投诉人要求为其操作“款项提现”,将款项退还到投诉人的银行账户。

  当前电子钱包在网购中应用普遍,众多大型购物网站陆续推出自有电子钱包服务,以期留住资金、客户。广州工商提醒网购消费者,使用电子钱包前,需要了解不同服务商提供的电子钱包的使用方法、安全性要求等细节。例如部分钱包要求绑定手机号码确保支付安全,则用户要更加注意保管好手机以及手机运营服务密码,以防因手机卡被复制、手机被盗导致损失;一些电子钱包只对少数指定网站定向消费;一些电子钱包的界面可能不符合自己阅读使用习惯等。消费者在充分知情前,遇到网购退款,可以明确拒绝网站将款项退还到电子钱包的提议,以免日后产生不便。同时,广州工商也特别提醒广大网店经营者,在征得顾客同意前,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退款,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警示二:善用截图,保障权益

  消费者谢先生今年9月14日通过某网站购买一部手机,购买前咨询网站客服该手机是否能使用移动通信的4G网络,客服人员作出了肯定答复。谢先生将相关咨询聊天记录截图保存以后,才购买了该手机。到货试用后发现该手机并不能支持移动4G网络,遂投诉维权。经分局调解,该网站承认客服人员答复有误,客观上误导消费者购买了该商品,同意为其办理退货。

  谢先生保留咨询聊天记录的做法,为消费维权提供了很好的证据。工商部门建议网购消费者必要时可以自行截图保存相关网页、聊天记录等,万一发生争议时这些证据有利于工商部门快速查明事实,高质高效维权。截图方法见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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