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医院证实三名医务人员涉非法卖肾案
近日,大众网德州论坛有网友曝光德州市人民医院三名医生涉嫌贩卖人肾,13日晚9时许,德州市人民医院公开回应,承认医院三名医务人员在国庆节前请假一直未归,参与非法卖肾案。目前,医院正全力配合警方调查,一旦查实将从严处理。
10月8日,大众网德州论坛网友“惊爆医院内幕”发布贴文《德州人民医院医生在河北盗取人肾时被当场抓获!》(http://bbs.dzwww.com/viewthread.php?tid=25513199),爆料称“德州人民医院泌尿外的一个李姓大夫、一个麻醉师、还有一个护士,在河北省霸州市一个很简陋的房子做手术时被警方抓获。做啥手术,盗取人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接到线索,记者立即展开调查,调查发现网友所说确有其事,案情存在。记者采访发现,9月23日,德州市人民医院三名医务人员涉嫌参与非法组织人体器官买卖在霸州被当场抓获,警方到达现场时,三人正在准备进行手术,买卖中的“活体”已经做好了手术的准备,“受体”因为现场条件太差刚刚离开。根据买卖双方的协议,组织方一共收取受体28万元,支付给“活体”2万元,剩下的由其他参与者瓜分,参与的医务人员具体收多少钱目前还不清楚。
至于参与此案的医务人员究竟是否是德州市人民医院的,13日晚德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承认:河北霸州人体器官移植案中的李方军、张孝文、史翠玲三人确系我院医务人员,“十一”节前请假未归。目前,医院正全力配合调查,一旦警方有了结论,医院将对相关人员从严处理。
附:德州市人民医院说明原文
关于李方军等涉嫌霸州非法卖肾案的说明
河北霸州人体器官移植案中的李方军、张孝文、史翠玲三人确系我院医务人员,“十一”节前请假未归。医院正全力配合调查,一旦警方有了结论,医院将从严处理。
德州市人民医院
2011.10.13
医师护士“搭档”,“活体”“受体”同台
德州人民医院三人非法摘肾案情起底
13日,从德州市人民医院传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近日,该医院三名医护工作者因涉嫌参与非法组织人体器官买卖在河北霸州被抓现行。该医院已经承认:3人确系该院医务人员,医院正全力配合调查,一旦警方有了结论,医院将从严处理。两名副主任医师、一名40多岁的手术室护士,究竟如何参与了这起令人震惊的非法组织贩卖肾脏案件?手术现场又是什么情况?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论坛网友爆料,医生干起地下盗肾勾当
近日,有网友在大众网大众论坛内发帖称,“德州人民医院一个大夫、一个麻醉师、还有一个护士,在河北省霸州市以做手术为名盗取肾脏,他们正在一个很简陋的房子做手术时被警方抓获。”随后,大众网记者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霸州警方,网帖的内容得到了证实。而在沉默多日后,德州市人民医院今天对外发布《关于李方军等涉嫌霸州非法卖肾案的说明》,说明中称:“河北霸州人体器官移植案中的李方军、张孝文、史翠玲三人确系我院医务人员,‘十一’节前请假未归。医院正全力配合调查,一旦警方有了结论,医院将从严处理。”据了解,这3人分别为德州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李芳军、麻醉科副主任医师张孝文以及该医院的护士史翠玲。
警方现场抓人,“活体”“受体”同台准备移植
记者了解到,这起令人震惊的案件发生在9月23日下午,地点在河北省霸州市兴华南路的“门秀杰诊所”内,当时来自安徽的21岁小伙杨明躺在了这家诊所三楼简陋的手术台上。随后,接到报警的霸州警方破门而入,包括3名德州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在内的8人被当场控制。
据霸州市公安局市区分局行动队队长黄凯介绍,警察们进入诊所后,诊所内的人已经换上了手术服,“活体”已经做好了消毒、灌肠等术前准备,正准备进行麻醉。警方立即将该诊所查封,但买肾脏的“受体”当时却找不到人了,据现场被抓的人说,“受体”觉得诊所内太脏太不卫生,提前溜走了。目前,诊所老板已经外逃。
据警方介绍,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这一台手术一共收取‘受体’28万元,仅仅支付给“活体”2万元,剩下的则由其他参与者分赃,案发后,准备卖肾的安徽小伙已经离开了霸州。
据了解,“活体”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地下组织,被一群不法分子操纵着进行非法的人体器官买卖。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都被关押在当地看守所,联系肾源的山东籍主犯仍在逃,案件已经上报给河北公安厅和公安部,还在审理之中。
“地下”组织露馅,医师、护士“搭档”受雇黑中介
据办案警方介绍,涉案诊所已经开了3年多,老板是从山东来的兄弟俩,还有弟弟的媳妇,这三个人平时不大与人交流。而就是这三个看上去比较内向的人,竟然干起了非法组织人体器官买卖的勾当!这群人分工明确,在网上建了一个群,通过网络联系“业务”。而德州市人民医院的这三个人,就是通过现在在逃的一个姓孙的黑中介联系过来的。其间,麻醉科的张孝文联系了本院另外两个人来做这台手术,同时还联系了北京的一个大夫。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50万人因器官功能衰竭需进行器官移植,但仅有1万人左右能够得到移植治疗。如此的供需不平衡,也催生了一些“黑中介”,并形成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活体器官买卖“黑市”。按照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截至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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