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延庆县综治办招聘社会治安巡防队员(随军家属)考核公告
2015年6月10日,延庆县综治办以公开招考方式招聘校园巡防和社会治安巡防(编外合同制工人),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社会治安巡防(随军家属)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6月10日,报考社会治安巡防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随军家属。
二、考核方式:
随军家属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用。
三、考核内容:
(一)笔试
1.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延庆县第一职业学校(延庆县湖南东路8号)。
3.领取准考证:2015年7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合格人员持2015年6月10日县综治办报名现场发的《凭条》,到延庆县老体育局体育馆(香苑街第四中学南)领取准考证。
4.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人员需持2015年7月2日县综治办发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按规定参加笔试。
5.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在延庆县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http://www.zjjv.com///portal.php)上公布。
6.录取方式:
参加考试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1.5的比例,取笔试成绩前15名(含成绩相同考生)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将同考试成绩一同公布。
2.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最终拟录用人员将在延庆县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http://www.zjjv.com///portal.php)上公布。
(三)政审
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在前10名的考生自行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开具政审证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岗位类别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检
对拟录取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按照笔试、面试合格者依次递补。
四、全程审查报考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形,随时取消招录资格。
五、其他要求
(一)考核安排均公布在延庆县人力社保局网站,县综治办不安排电话通知,如考生因未及时关注网站致使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笔试人员需自备2B铅笔、橡皮、签字笔、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2015年6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校园巡防、社会治安巡防的其他报名人员的考核将在7月份以后公告,请随时关注延庆县人力社保局网站。
原标题:延庆县综治办招聘社会治安巡防队员(随军家属)的考核公告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