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检提醒在斯里兰卡中国公民安全第一

2015 年 5 月 2 日3190

  从边检机关获悉,今年以来,驻斯里兰卡使馆处理了中国公民溺水身亡、人身伤害、财物失窃、入境受阻、劳务欺诈、非法经商、非法移民、涉违禁品等多起案件。相关人员有的不幸死伤、有的被捕入狱、有的被遣返回国,有的被罚款教育。使馆尽最大努力与斯方协调交涉,切实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

  中国驻斯里兰卡使馆提醒旅斯中国公民注意了解并遵守斯法律法规、风俗和宗教礼仪(详见《斯里兰卡签证、海关、治安、风俗、紧急求助电话等实用信息》,网址http://http://www.zjjv.com///chn/lsyw/t1102965.htm),文明旅游、合法经商、安全第一。

  一、远离黄、赌、毒,晚间尽量不要外出。

  二、注意涉水项目和交通安全,加强风险意识,购买必要保险。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勿独自下海。建议不要自驾,注意租乘车辆的安全状况。

  三、在斯里兰卡贩卖毒品将面临极刑。斯里兰卡对香烟入境控制非常严格,没有免税携带香烟入境的优遇。根据斯海关规定,香烟入境不分多少,均须申报并纳税。入境后如被查获,以走私罪按“支”论处。

  四、斯里兰卡重视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全民法律意识较强,经常发生外国人因捕捉或保有蝴蝶、乌龟、鸽子等违法行为而被当地人举报并被查处的事件。

  五、赴斯里兰卡劳务输出务必通过信誉好的中介并签订劳务合同,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受骗请马上联系使馆。拒绝去赌场就餐、赌博,避免遭受损失或受制于人。

  六、斯司法程序较长,律师按出庭次数收取当事人费用。一旦被起诉,即使结案前获保释,也会被限制离境。建议小争议协商解决,但大损失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七、慎重选择经商合作伙伴。必须考察合作方信用度,签订合同要有律师公证,欠条须依照斯习惯作法贴邮票并经公证,不能贪图省事,以免上当受骗。

  八、斯政治集会及游行示威活动较多,有时引发暴力冲突,请不要参与此类活动或围观。

  九、购买宝石请去信誉好的店家。除非您有足够的珠宝知识和鉴别能力,或准备承受可能遭受的损失,否则不要在矿场或流动商贩处购买。购买时请索要发票,以备出境时查验。

  十、斯里兰卡人宗教意识强,佛教的社会地位高。请尊重宗教习俗。

  1、参观寺庙要脱鞋;穿着得体,不袒胸露背,不穿无袖上衣和短裙、短裤,宜穿白色为主色的带袖衣服,裙、裤长度过膝。

  2、在寺庙照相一般需得到许可。与佛像合影时,被拍者必须面对佛像,不可背对佛像,也不能紧贴佛像并排站立,或平起平坐。严禁爬骑在佛像上玩耍、拍照。

  3、尊敬僧侣。在公共汽车上,要为他们让座。路遇僧侣,宜请其先行。

  4、候机厅内的白椅子,是为宗教人士准备的,即使座位空着,普通人员亦不能占用。

  5、遇月圆节,禁止喝酒。

  6、纹有佛祖等图案的纹身、刺青的人不允许入境斯里兰卡,已发生多起西方人士因上述原因被拒绝入境或驱逐出境。

  十一、保管好护照、现金和贵重物品。酒店、旅社、交通工具等场所不时发生失窃案,且往往不对旅客丢失物品承担责任。购物请尽量使用信用卡,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如有陌生人要教您如何使用ATM机,请勿接受其帮助。用信用卡购物时请索取转账凭证,签字前核对购物金额。刷卡需一次完成,请勿让售货员再刷第二次。外国人可以携带不超过5,000美元的外币现金出境,超过则必须提供入境时的申报证明;携带15,000美元以上或等值外币入境须向海关申报。

  十二、如遇紧急情况,请冷静处理,设法自保,及时报警,并与我馆联系。

  斯里兰卡警察部门电话:警察(全国)119,118;警察(科伦坡):011-2433333;旅游警察(科伦坡):011-2421451、011-2421070、011-2421052。其他地区旅游警察联系方式,请链接http://www.police.lk/index.php/tourist-police/235查看。

  中国驻斯里兰卡使馆领保与协助电话:0094-779288949,传真0094-11-2688611。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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