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关于廉洁过好春节提出“十个严禁”要求
市纪委关于廉洁过好春节提出“十个严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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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6 10:53:11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廉洁过好春节,严防“四风”反弹,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春节,市纪委监察局提出“十个严禁”要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基层企事业单位。
市纪委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形成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同时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454-12388 13009761181;
举报邮箱:jmsjjwdfs@sina.com;
举报网站:http://http://www.zjjv.com///xx010.php(佳木斯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党风政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
作者:
来源:
佳木斯日报
编辑:
王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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