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千套经适房9日起申请 两房居多房价不到3千

2015 年 2 月 14 日4500

西乡塘千套经适房9日起申请 两房居多房价不到3千

【时间:

2015年02月06日 16:17

】【来源:

南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作者:

】【编辑:

金翔义

  和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武大道22号,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现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销售房源

  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1#、2#、4#-7#楼1280套房源。(预售许可证号:南高房预字[2015]第05号),其中:36.61-38.25㎡的单间配套284套,40.50-42.81㎡的两房一厅72套,59.19-60.31㎡的两房一厅924套。

  二、销售价格

  (一)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按市物价局《关于西乡塘区可利大道北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层住宅楼上限控制价格的函》(南价格函〔2013〕3号)文核定西乡塘区可利大道北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层住宅楼上限控制价格为: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住宅2922元/㎡,不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住宅2893元/㎡。

  (二)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按政府公布的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确定,根据《关于南宁市2013年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公告》及其区域价差,该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5819元/㎡。

  三、报名条件

  (一)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且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相关文件中给予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1人(含)以上残疾人、参战退役人员等申请家庭;

  (二)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且准购资格书编号范围在JFZG0000032- JSF201305846之内,有意在该楼盘购买的申请家庭。

  以上报名条件均不含康岭花城指定项目的申请家庭。

  四、报?方式

  本次开盘报名采取两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普通申购户可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进入资格中心政务网首页(http://www.zjjv.com/)→找到网上服务厅→进入经适房开盘报名,或者在浏览器地址栏直接输入http://http://www.zjjv.com///bzfquery/jsfkaipanxuzhi.php进入报名页面,阅读开盘报名须知后,点击“符合报名条件的请点击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界面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报名时申请人需携带《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到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进行报名。

  (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相关文件中给予优先购买的申购户须现场报名。报名时申请人需携带《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残疾证或参战退役人员抚恤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进行报名。

  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需放弃该项目报名的,申请人需携带《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在2月11日17:30前到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办理放弃报名手续。

  五、报名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9-11日(共3天)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网上报名2月9日00:00-11日17:30

  (二)具体报名安排如下:

  1、2015年2月9日(全天)(仅受理意向购买59.19-60.31㎡户型的申请家庭报名)

  上午:JFZG0000032 - JSF201109954

  下午:JSF201109956 -JSF201204282

  2、2015年2月10日(全天)(仅受理意向购买59.19-60.31㎡户型的申请家庭报名)

  上午:JSF201204284 - JSF201303014

  下午:JSF201303016 -JSF201304656

  3、2015年2月11日(全天)

  上午:JSF201304657 -JSF201305846(仅受理意向购买59.19-60.31㎡户型的申请家庭报名)

  下午:JFZG0000032 - JSF201305846(仅受理意向购买36.61-38.25㎡、40.50-42.81㎡户型的申请家庭报名)

  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且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相关文件中给予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残疾人、参战退役人员等申请家庭在报名时间内都可报名。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报名申请家庭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的顺序编号,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选房申请家庭名单,并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

  我中心将根据销售房源和报名申请家庭1:1的比例,确定列入参加选房的申请家庭人员名单,并择期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若报名申请家庭户数少于销售房源数量,我中心将视报名情况,根据报名申请家庭与房源按1:1的比例从第1栋楼开始推出房源进行开盘销售。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的申请家庭,按要求持《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和《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房,列入参加选房的申请家庭,如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的,视同放弃购买资格,其《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作废,需购房的,重新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

  (二)申请家庭报名之后,未收到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通知的,则为“未列入参加选房”的申请家庭,不能参加本次项目开盘选房,需待下一次符合项目开盘条件时再行参加报名。

  七、咨询电话:

  0771—5336017、5336027 (开发商)

  0771--5705842(资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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