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2年9月28日 来源:法制时报
海南富美林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儋州市雅星镇富克村委会富克村民小组诉你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2年12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儋州市人民法院雅星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儋州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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