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交警扣电三轮取车要交2000元 交警:误解——乐山新闻网

2014 年 11 月 22 日3410

  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张毅)11月15日,网友“苏稽太多不平事”在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发帖,称“最近苏稽交警扣押了10多辆农民电动三轮车,理由是乐峨路上交警上班时间不能开。当农民找到交警时,交警告诉村民,要15天过后才能取;现在取也可以,交2000元!”(http://http://www.zjjv.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4027&highlight=%CB%D5%BB%FC%BD%BB%BE%AF%BF%DB%D1%BA)昨(18)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乐山市交警直属一大队苏稽中队了解情况。

  据苏稽中队中队长彭中保介绍,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正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违法上路、非法运营的电动三轮车。截至目前,该中队已经查扣了30多辆电动三轮车。

  彭中保说,在开展整治前1个多月,他们就会同苏稽镇政府、派出所民警,结合苏稽片区道路交通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整治电动三轮车的通告并在辖区内进行了宣传。

  针对扣车理由,彭中保表示,乐峨路是乐山市中区通往峨眉山市的一条快速通道,日常车流量大,车速也较快,电三轮在上面行驶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对乐峨路上的非法电三轮进行了查扣,下一步还将在苏沙路进行整治。

  对“扣车要15天后才能取,现在取要出2000元”的说法,彭中保说网友存在一定的误解,扣车15天是停止运行整顿期,目的是为了让电三轮驾驶人深刻认识无牌、无证驾驶电三轮的危害,让其以后不再违法驾驶电三轮上路以及从事非法运载活动。取车时,除了凭身份证,还要提供自己不再非法驾驶电三轮的保证书以及所在村的盖章同意,由交警部门和村上共同监督。

  至于罚款,彭中保解释说,开展整治,罚款、扣车都不是目的,是为了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对于按照整治要求来执行的驾驶人,主要以教育为主,考虑不再罚款;但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将会罚款1000元,并不是网友说的2000元。

  据整治通告,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按机动车管理),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员,按照《道安法》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严禁电动三轮车在乐峨路从事非法经营运载活动,违者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运行整顿15天,并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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