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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9 月 22 日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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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至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文章来源:龙泉市审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泉市审计局自2013年9月4日至10月25日,对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公司)2011年至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公司)是我市集中式供水生产和供应、供排水工程安装、污水处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内设办公室、安监科、采购科、财务科、项目办、安装公司、营销科、南大洋水厂、化验室、溪南污水处理厂共10个部门科室及龙泉市自来水公司水卫安装队(非法人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公司现有正式在编人员:76人,临时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21人。财务制度2013之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2013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龙泉市自来水公司、龙泉市自来水公司水卫安装队财务独立核算,工程项目进会计委派中心核算。

(一)龙泉市自来水公司财务情况。

⒈财务收支情况。2011年至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水费)2109.98万元,营业外收入55.52万元(水费滞纳金收入42.96万元,房租费12.56万元);同期主营成本支出1560.59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支出15.5万元;营业费用支出(邮政代收水费手续费)5.49万元,管理费用支出490.14万元;财务费用160.9万元;营业外支出9.57万元;同期净利润-76.69万元。

⒉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103.7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57.39万元,其他应收款14.67万元,预付账款2052.61万元,存货4.7万元,固定资产874.41万元;负债总计3708.24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000万元,应付账款0.12万元,应交税金6.9万元,其他应交款0.32万元,其他应付款431.64万元,预提费用115.72万元,长期应付款(南大洋水厂部分工程)2153.5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04.46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18.7万元,资本公积160.2万元,盈余公积51.43万元,未分配利润-1134.79万元 。

(二)龙泉市自来水公司水卫安装队财务情况。

⒈财务收支情况。2011年至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953.2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旧水管出让收入)2.76万元,营业外收入(废旧水管销售收入)3.82万元;同期主营成本支出548.05万元(工资支出296.32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支出34.51万元,所得税支出17.88万元,营业外支出1.19万元,管理费用支出14.31万元,财务费用支出-0.92万元;同期净利润344.82万元。

⒉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827.9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58.43万元,应收账款0.05万元,其他应收款89.79万元,预付账款72.4万元,存货406.89万元,固定资产0.38万元;负债总计252.08万元,其中:应付账款4.16万元,预收账款1.9万元(市政府给水安装),应交税金3.18万元,其他应交款0.08万元,其他应付款242.7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75.86万元,其中:盈余公积26.63万元(包括法定公益金13.31万元),未分配利润549.23万元 。

(三)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情况。

⒈财务收支情况。2011年至2012年取得补贴收入509.92万元;同期主营业务成本支出420.44万元,管理费用支出108.07万元,财务费用支出0.15万元;营业外支出0.11万元;同期净利润-18.85万元。

⒉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1.3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5.89万元,其他应收款2.84万元,固定资产2.65万元;负债总计26.71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26.71万元(自来水安装队25万元,自来水公司1.14万元,质监站0.5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32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5.32万元。

(四)工程项目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在会计委派核算的工程项目账套有7个,分别是:

⒈城区南片污水管网收集工程, 在建工程支出333.39万元,货币资金191.53万元,预付及应收款合计545.76万元,固定资产合计8.99万元;基建拨款合计1060万元,应付款合计19.67万元。

⒉污水处理工程,在建工程支出1648.26万元,货币资金666.68万元,预付及应收款668.85万元;基建拨款2410万元,项目资本300万元,基建投资借款(国债转贷资金)272.73万元,应付款1.06万元。

⒊溪北污水处理厂工程,在建工程支出862.66万元,货币资金31万元,固定资产1.96万元;基建拨款883万元,应付款12.62万元。

⒋溪北污水收集工程,在建工程支出215.82万元,货币资金366.49万元,固定资产0.54万元;基建拨款580万元,其他应付款2.85万元。

⒌溪北污水输送工程,在建工程支出266.06万元,货币资金428.12万元,预付及应收款25.76万元,固定资产0.43万元;基建拨款720万元,其他应付款0.37万元。

⒍南大洋水厂扩建工程等6个工程,在建工程支出534.82万元,货币资金849.51万元,预付及应收款4.51万元;基建拨款1385万元,应付款3.84万元。

⒎自来水公司城乡一体化等4个工程,在建工程支出544.84万元,货币资金420.30万元,预付及应收款28万元,固定资产0.23万元;基建拨款963.50万元,应付款合计29.87万元。

(五)信息系统控制情况。

⒈水费收费系统情况。

⑴龙泉市自来水公司使用的水费收费系统使用PHP语言开发,后台数据库为MYSQL数据库,备份文件大小为652MB,包含2009年3月起至2013年8月全部水费收缴数据。

⑵该系统委托丽水市邮政局信息技术中心进行开发,并由其提使用手册及数据库说明文档。水费收费系统开发完成后与杭州华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主机租用协议书》,由杭州华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器主机及数据备份、日常维护等工作。

⑶业务相关人员工作时各自使用自己账户进行操作,水费收费系统中不同用户有不同权限,分工明确。

⑷龙泉市自来水公司与软件开发商约定由开发商实现数据备份等完整性保障工作,水费收费系统业务数据实行每天日终定时自动全备份,并保留近一周的全备份数据;联网业务操作日志每天自动备份,并保留最近30天的记录。开发商在得到供排水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对特定业务数据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⒉供排水公司经常经费业务、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水卫安装队在本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在会计委派中心核算。会计软件为外购的新中大财务软件,使用C++语言开发,后台使用MsSql Server 2000数据库。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促进供水、促进减排、自来水“一户一表”安装改造工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各项财经法规基本能够遵守执行。但也存在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未及时上缴财政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征收的污水处理费13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龙泉市自来水公司根据《丽水市发改委关于龙泉市区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丽发改价管〔2006〕1号)文件,开征污水处理费,挂其他应付款科目。自2008年5月份起将污水处理费上交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截止目前尚有130万元(为2008年5月以前收取的挂单位其他应付款)没有上交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二)违规列支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养。

2011年至2012年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自来水公司支付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等319310.20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266613元,失业保险基金40455.80元,医疗保险基金12241.40元。

(三)龙泉市自来水水卫安装队目前没有市政三级资质,承揽工程时挂靠其他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参与工程招投标。

2004年8月,由于当时未及时办理年检,致使公司市政三级资质被取消,截止目前挂靠浙江剑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取得了龙泉市临江、武潭两村供水工程等14个工程,涉及合同金额592.89万元。

(四)自来水水卫安装队财务独立核算名不符实,不能真实全面反映财务收支情况。

龙泉市自来水公司、龙泉市自来水水卫安装队虽然财务独立核算,但人员交叉混岗使用,财务收支核算没有严格遵守收支匹配原则,如自来水水卫安装队人员工资除少数临时人员外都在自来水公司财务列支,导致盈亏反映不实,自来水公司严重亏损(现已累计亏损1134.79万元),而水卫安装队2011年至2012年盈利344.82万元(现累计盈利549.23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公司)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在审计规定时间内上报了整改报告,除个别问题还在进行整改外,大部分问题都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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