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丰顺县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决定组织丰顺县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内(即1983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6、取得执业资格者,给予加分。
三、招考对象
1、卫生专业类,普通高等中专院校全日制各类卫生专业技术类,应招人数:县直医疗单位和镇卫生院招临床医学专业12人,学历大专以上;县直医疗单位和镇卫生院招医学影像专业6人,学历大专以上;县直医疗单位招口腔医学专业2人,学历大专以上;县直医疗单位招麻醉学专业2人,学历大专以上;县直医疗单位招医学检验专业3人,学历大专以上;镇卫生院招医学检验专业7人,学历中专以上;县直医疗单位和镇卫生院招护理(含助产)专业16人,学历中专以上;县直医疗单位招卫生检验专业1人,学历大专以上;县直医疗单位招药剂专业2人,学历大专以上;镇卫生院招药剂专业4人,学历中专以上;县直医疗单位招中药学专业3人,学历大专以上。
2、非卫生专业类:县直医疗单位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人,学历本科以上。县直医疗单位招汽车技术服务人员1人,学历大专以上、取得高级技工资格证书;县直医疗单位招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1人,学历大专以上;县直医疗单位招行政管理专业1人,学历本科以上;县直医疗单位招社会工作专业1人,学历大专以上;县直医疗单位和镇卫生院招会计专业2人,学历大专以上,普通高校会计专业毕业。
3.定向招聘(被招聘后在该镇卫生院要服务3年以上才能调动):
(1)龙岗镇卫生院招药剂专业1人,学历中专以上。
(2)留隍镇中心卫生院茶背院区招药剂专业1人,学历中专以上。
(3)八乡山镇卫生院招药剂专业1人,学历中专以上。
(4)潭江镇中心卫生院潭山院区招护理专业1人,学历中专以上。
(5)汤坑镇卫生院东联院区招2人,其中:药剂专业1人,学历中专以上;护理专业1人,学历中专以上;
(6)丰良镇中心卫生院仙洞院区招药剂专业1人,学历中专以上。
(7)黄金镇卫生院招药剂专业1人,学历中专以上;
(8)汤南镇中心卫生院招汽车技术服务人员1人,具有技师学院高级技工证书;
(9)人民医院招9人,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人,学历本科以上,已取得执业资格,已与人民医院签订用人协议一年以上。护理专业8人,学历中专以上,已取得执业资格,已与人民医院签订用人协议一年以上。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丰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与本人专业相对应的职位,不得跨专业报考;
(2)本人持省教育厅签发的全日制毕业证书、学历鉴定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近照彩色一寸相片2张。按照报名条件,经审查确认合格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考试前1天到县卫计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3)报名收费: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根据县物价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二)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公开竞争选拔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公共知识》和岗位技能知识测试。公共知识成绩按60%计,岗位技能知识测试成绩按40%计。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试室。
面试(岗位技能知识测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下午3:00至5:00。
笔试及岗位技能知识测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ttp://www.zjjv.com///index.php)上公布。
(三)加分
对取得卫生执业资格的考生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给予加实分,加分标准:取得执业医师的加6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的加4分;“三支一扶”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加分。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两科考试按比例得分及加分合成的总成绩作为择优招聘的成绩,招聘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所报考专业成绩的高低顺序,择优拟定聘用人员。
2.对拟定聘用人员按上级规定的体检要求进行体检。
3.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60分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4.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ttp://www.zjjv.com///index.php)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5.审批:经考试和体检合格者,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择优聘用者,要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丰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0753-6619211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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