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招录公务员共371个名额 不可累积加分

2012 年 9 月 25 日8750

近日,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371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至26日,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4日。


据了解,此次招录单位八县两区均有涉及,市属单位招录11人;翠屏区22人;南溪区22人;筠连县57人;珙县小计48人;长宁县36人;高县41人;宜宾县58人;兴文县38人;屏山县17人。其中32个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7个职位要求为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指截至2012年9月18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除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在此次招考范围,不过须得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笔试科目共有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 《申论》,于11月4日进行,每科卷面满100,考试用书可参照《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一本通》,预定地址:http://www.edu-book.com/index.php?act=goods&cid=1,(尚未预定的考生抓紧时间预定)。按规定,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或受过表彰的人员笔试可加,但特别的是,此次招考不可累加。最高加分为3分。笔试总分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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