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谷山村村支两委严重渎职

2014 年 3 月 29 日4270

  一、违法自制红头文件,侵犯村民权益

  谷山村一组现在在册人口255人,年满18岁的法定选举权201人,从2005至2007年先后7次征收,剩余总面积不到15亩耕地,其中调种田约5亩(往返5里),全部散失耕种功能,旱土全无。征收本组集体土地、设施、青苗,人均补偿不足2万元。2005至2007年谷山村村支两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自制红头文件(证据一),明确谷山村征收后人均分配2.5万元保底,待谷山村土地全部征收完后分配均衡。按60号令征收的村民部分安置住高层。请问:

  1、谷山村集体土地具体何时能全部征收完毕分配均衡?

  2、待征收完毕的过程中村民的生活来源谁负责?

  3、按60号令征收户安置住高层是否有合法政策?是否与被征迁户签约?

  4、本村十一组现存耕地36亩,2005年-2008年先后征收约50亩,该组集体人均分4.9万多元,为何一组征收后人均分配2.5万元保底?

  5、2010年春,一组村民生活无源,村民自主在岳华路以西(自己的地上)搭建门面自谋生计,相关部门以卫星监测耕地为由,按照补偿70元/平方米的标准,全部施行违章强拆。但是,该路往南,三组、十一组违章拆除,却按照32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偿。四组少数违章拆除的补偿标准高达460元/平方米,这是为何?卫星监测四组应拆九栋,只拆两栋,又为何?

  二、违法贱卖“两安”用地及门面

  2007年9月14日,以筹资建安置房为由,召开村民代表会,入会人员特别优待,会议从始至终不到1小时,了草通过,卖两安用地100亩,给新雅置业有限公司(余炳新)建新城小区,每亩地价38万元(此地在西二环线以内)。而38万元/亩的价格据2006年6月20日市土地咨询网公布的市区商业用地价格的差距简直是天地之差。另,本区银盆岭村在2005年出售土地60亩,会场公开竞标,李正希同志以110万元/亩中标,并无偿供4000平方米的门面作为村民生活来源。新城小区在07年动工兴建,而村支两委并无文字公示。张仲贵只是肤浅说明是以38万元每亩售出。而承建方(余炳新)承诺给予2000平方米的门面及一栋办公楼作为村民的生活来源。

  对于违法贱卖“两安”用地及门面,我们坚决反对:

  1、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第9条、17条之规定,此地出售程序严重违法、侵权!

  2、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哪些人员参与商议?为什么不见发通知文稿让代表商议?这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三)(九)之规定。

  3、土地售价如此之低,其中的差价额如此巨大,这是明目张胆地侵吞集体资产行为!这些钱又有多少进了某人或某些人的私人腰包?

  4、从相关资料获知,实际面积相差几十亩。新城小区南、北小区不含邻村岳华村的地,应从本村2005年划拨“两安”用地总面,是否含二环线、长望路、岳华北路路幅面的一半?相关路段面是否由开发者承担?实面是多少?我们需要国土、城规、测绘、建设等单位查实该项目地面。(证据二)

  5、在“两安”用地100亩地内,10栋房屋征迁费、4人安置贴补、土地补偿费、青苗、设施费、05年村集体划拨用地费、2014年2月20日增补一组土地补偿费13万多,出让金等支付后到底筹资多少?集体土地转让费由谁支付?这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一)(五)之规定。

  6、开发商所承诺的村委会办公楼在哪里?

  7、2011年1月26日,村支部又以建安置房资金仍有缺口为由,出售门面1600平方米,支付余炳新构建成本4000元/平方米(建筑成本怎会如此之高?)余炳新又以6000元/平米进行回收,村民代表又以多数通过。①卖村民生活来源的门面为何不与村民公论?②是依据什么政策精神?③原2000平米的门面为何缩水成1600平米?④从始承诺为给予,到后来为何又收取不相衬的高昂成本价?⑤于此开发哪有二例?(从了解中获悉:2010年4月4日-12日,有人已与余炳新议妥购买门面方案,之后,12月村委4人向其讨要门面。4人在前两人议妥的套内转,成交、报台、替罪,是谁事先与余炳新商议的??)

  8、2010年1期就地安置320人,每平方米安置房构建成本价是多少?人均贴多少?到年底结算说亏损735万多元(证据三),其他支出1250多万元又去向不明。难道贱卖村集体土地给这些人挥霍掉了?又或者就是这些人受贿从而贱卖土地?或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黑幕?

  9、在2011年村委会组织村下属组长、党员外出旅游。请问:既然村委资金已经如此巨额的负数,那么此次旅游的费用由来又从何而来?

  总之,这样伙同开发商,使60号令征迁失地村民约600人,其中260多人安置住高层,均生活无源,还有2004年征迁28户,114人未安置妥当。如此贱卖土地、坑害集体利益,恳请上级组织部门查实,并把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三、非法决策,造成巨大损失

  2013年11月14日下午,村支两委召开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三个议案,议案一提出,因问题成堆有代表提出异议,不与理睬,强行通过。以致议案二尚未讨论,代表们陆续离会,会议草草结束。三个议案尚未全部讨论却全部通过。

  违背村民意愿强行通过的三个决案涉及内容如下:

  1、按城规长望路从谷山段以东、福元桥以西将建加油站一个,占两安用地4.84亩。村支两委仅以150万元/亩(不含拆迁补偿)出售。2005年望岳街道府后路办事处,将20多亩“两安”用地出租20年建4S店,租价为20万元/亩/年,租金每两年递增20%,年租为400多万元。问:村支两委为何强行通过该决案?为何视宝地如烫手山芋?强烈要求归还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

  2、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精神,明确规定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在建在售立即叫停。村支两委无视中央文件精神,将谷山村安置用房岳鞍阁二期1#栋、2#栋,占地约15亩,建筑面积约22900余平方米,仅按37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总售额为8473万元)。岳鞍阁二期安置房构建成本价为3000元/平方米,总成本6870万元。同年,邻村岳华村网上招标以售价为248万元/亩出售两安用地(按15亩算,土地总售额为3720万元,加上22900平方米,总构建成本6870万元,合计售额为10590万元)。如此,谷山村出售岳鞍阁二期1#栋、2#栋亏损总计2117万元。请问:亏损的卖买非得违规执行,寓意何为?究竟何人得益?(证据四)

  四、暴力强征强拆

  谷山村五组处于长沙市长望路工程范围内,计划于2014年1月初动工修建。该工程涉及谷山村四、五组村民几百人,主要包括附属物拆迁和房屋拆迁。负责该项拆迁工作的相关部门由于补偿等很多问题没谈好,多次试图强征强拆施工。2014年1月14日中午12时,五组的村民吴刚、彭湘江、曹爱莲、段淑桂、郭异武等24人奋不顾身地为捍卫村民人身及集体权益不受侵犯遭到不同程度的暴打,至今悬案未了!(证据五)

  综上所述,谷山村两委在生产用地处置及村民集体经济盘活上存在严重问题,使村民生活无源,并肆意欺压村民。谷山村村民强烈要求:

  1、上级机关工作组进驻谷山村,全程指导和监管谷山村工作,并彻底调查村支两委的渎职和滥用职权等行为;

  2、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介入,由第三方调查审计谷山村的历年账务,并透明、公开入户;(街道会计中心有责保全账目)

  3、归还村民应得的财产和收益,

  4、归还村民民主选举权利,让村民自治成为现实!为谷山村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望各级领导受村民之请愿,给谷山村村民带来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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