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酒后言语起冲突 一妇女持菜刀砍伤他人

2017 年 12 月 20 日2740

近期,枣强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女),该起案件的导火索是电话中发生的言语冲突。

田某与李某系熟人关系。2017年8月16日23时许,在家中与朋友饮酒的田某因琐事拨通了李某的电话,此时李某也在参加一个酒宴。饮酒酣然,两人情绪都很兴奋,便在电话中肆无忌惮地“侃”了起来。在酒精的作用下,彼此都说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话,继而产生了争执,并引发了激烈争吵。这时,与田某在一起饮酒的朋友刘某因对李某在电话中说的一些话产生强烈反感,她气冲冲接过电话,借着酒劲,与李某进行吵骂。李某憋了一肚子气,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尤其是被一名不认识的妇女谩骂,更感到窝火,他随即离席找二人去理论。李某在街头与田、刘二人进行面对面争吵的过程中,情绪失控的刘某突然返回田某家中,寻来一把菜刀,向李某砍去,将其左腿砍伤。

衡水:酒后言语起冲突 一妇女持菜刀砍伤他人

接到报案后,城关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获悉了事情的原委。经司法鉴定,李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刘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枣强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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