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持菜刀伤人 检察院提请强制医疗

2017 年 5 月 22 日3760

(原标题:精神病人持菜刀伤人 检察院提请强制医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4日讯 日前,福鼎市检察院受理一起强制医疗案,涉案精神病人徐某某因致他人轻伤二级,该院提出对其进行强制医疗的申请。

据福鼎检方介绍,徐某某时常在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一带活动,2017年1月开始骚扰当地居民刘女士。1月25日12时许,徐某某在南门信用社门口,见到董某某和刘女士在一起,认为董某某在玩弄刘女士,便从一店铺取来菜刀,朝董某某右面部、头部等部位砍去,致董某某轻伤二级。经鉴定,徐某某案发期间患有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在案发期间无刑事责任能力。但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福鼎市检察院对涉案精神病人是否适用强制医疗程序进行严格审查。

就徐某某强制医疗一案,该院受理案件后,和公安机关的承办民警做了大量走访、取证工作。经过一番调查,结合此前徐某某在患有精神疾病后,曾在村里砍伤2人,还经常无故调戏妇女,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加之其家庭缺乏管教条件和监管能力,符合强制医疗条件,遂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目前,涉案人强制医疗手续正在办理中。

(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温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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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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