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挥舞的菜刀 我们没有退却

2017 年 4 月 26 日3840

  细细算来,我到法院执行局工作已有一年零三个月。期间,我经历了数十次的民事执行,有顺利的,有失败的,有充满危险的,有让人感动的,其中有一件执行案件虽然经历危险,但结局充满了人性化色彩,让我感受颇深。

  事情发生在前段时间,执行法官孙斌接到申请执行人崔某来电,告知被执行人之一的某企业主李某正在某镇菜市场买菜,希望执行法官能赶紧到现场,将其带回法院执行。

  今年一月,市法院判决被告盛某给付原告崔某欠款115000元,律师代理费6000元,合计121000元。担保人李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孙斌查明盛某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人也联系不上,只得从担保人入手。孙斌得知李某正在某镇菜市场买菜的消息后,当即叫我与法警陈亮,一同赶往菜市场。

  得知我们的身份和来意后,李某表现得非常抗拒,并大声反驳:“钱是盛某借的,我虽作了担保,不过他还没死,等他死了,你们再来找我。现在你们无权找我”。多次劝说无果,见李某打算强行离开时,孙斌决定强制执行,示意我和陈亮同他一道将李某押上警车。在准备押人的那一刻,惊险的一幕发生了。吴某顺势从旁边的案台上拿起一把菜刀,拼命四处乱舞。见状,我们三人立刻与他保持一段距离,一面劝说他放下菜刀,一面打电话叫增援。在孙斌的反复劝说下,李某终于放下菜刀,但态度依然恶劣,坚持要离开。孙斌趁李某不注意,和陈亮一道上前,分别抓住李某的两条手臂,以防他再次拿刀,此时我也冲上前去,三人合力,终于将李某押上警车,带回法院。

  回到法院办公室,孙斌对崔某和李某进行了协调,不过李某态度依旧蛮横,并认为今天的拘传让他在当地丢了面子,完全不配合法官工作,最终被依法拘留。

  考虑到过两天便是传统节日,李某与家人不能在节日中团聚,孙斌隔天便来到拘留所提审李某。经过一天的关押和孙斌的再三劝说,李某终于彻底悔悟,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后果,同意履行义务,并出具了悔过书。在李某履行完判决义务后,法院决定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获释前,李某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守法公民。

  一直以来,“执行难”一直是基层法院的一大难题,执行过程中也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情况,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执行人员必须拥有冷静的头脑,能做到随机应变,在保障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妥善处理好每一次纠纷,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邹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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