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摊贩“菜刀互飞”双双进医院 一人被判缓刑

2017 年 3 月 26 日2910

  同在一个市场摆摊,却因为琐事产生矛盾,一番口角之后,其中一个摊贩竟拿起菜刀伤人,致对方受轻伤。近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摊贩胡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胡某和袁某同在江滨市场摆摊卖鱼,两个摊位也离得不远,原本应该和谐相处的“邻居”却因为去年8月10日的一件小事大动干戈。这天早上7点40分,胡某如往常一样在摊位上卖鱼,突然一条黑鱼从桶里蹦出,滑到了斜对面袁某的摊位前。“鱼差点掉进下水管道的洞里,原来那些洞都是用塑料袋塞着的,不知道谁把它拿掉了。”胡某说,想到自己险些遭受损失,心里感觉不舒服,就随口骂了一句,袁某也立刻回了句嘴。

  一来二去,单纯的口角之争升级了。袁某冲到胡某摊位前,用手把摊位上的水泼到胡某身上。“她泼我也泼,水里混合着鱼的血,很腥气,很脏。”胡某说,自己心火一旺,就顺手拿起自己摊位上的一把菜刀甩了出去,打中了袁某腹部。袁某丈夫施某见状,也立刻冲了过来,捡起地上的菜刀扔向胡某,胡某的手腕也因此受了伤。

  原本只是简单的小事,却因为双方互不相让而愈演愈烈,最后双双进了医院,实在要不得。遇到这类事大家还是应该宽宽心,退一步海阔天空,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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