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小伙强奸57岁屋主 翻出屋内5元钱后扬长而去

2016 年 3 月 27 日2950

一名29岁小伙子入室盗窃被57岁女主人发现,竟持刀威胁强奸受害人。扬子晚报记者今天获悉,南京玄武区检察院近日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予以起诉。

盗窃被发现,持刀强奸57岁女屋主

1987年出生的孙某某,在南京某职业学校毕业后一直没能找到稳定的工作,整日居无定所,靠外地打工的母亲提供生活费和打零工勉强度日。今年1月6日,29岁的孙某某联系不上母亲又花光了身上的钱,心情郁闷的他喝了不少酒,来到某小区找舅舅,想讨要一些生活费,没想到舅舅不在家,左等右等不见舅舅回来的孙某某,发现小区内一间平房住户的窗户没关,屋里还睡着一个人。想到舅舅即使回来也不一定会给钱,孙某某便翻窗进入平房,心生“窃意”。

孙某某进入平房后,经过厨房随手拎起了一把菜刀,接着便在屋子里蹑手蹑脚翻动起来,57岁女屋主听到动静醒来,发现了正在行窃的孙某某。孙某某晃了晃手中的菜刀,威胁女屋主不要发出声音,受害人被吓得不轻。喝多了的孙某某临时起意,对女屋主实施了强奸,随后在屋里翻出5元钱和半包香烟,扬长而去。

案发后自首一时冲动终生悔恨

1月7日,受害女主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晚,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自知法网恢恢,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归案后,他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供述出1月4日在另一处民宅盗窃笔记本的犯罪事实。孙某某自述,因为生活不如意,家人对自己的恶劣态度让他愤怒,犯案时,他有很大一部分想法是想要报复,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引起父母对自己的重视,然而犯案后,父母却无动于衷,这让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更对受害人感到深深的歉意。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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