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琐事与邻居厮打 拿菜刀欲伤害出警民警
对执法的警察,有的司机拒不配合,对民警大打出手;有的司机拿着菜刀欲伤害民警……这都是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与邻居发生厮打
他拿刀欲伤民警
61岁的赵胜,初中文化,无职业,曾因聚众赌博被劳动教养三年。
2015年8月3日晚11时许,赵胜在沈阳市皇姑区一住宅楼的楼道内,与邻居因琐事发生纠纷并厮打在一起。
塔湾派出所两位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在出警过程中,赵胜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拿一把菜刀欲伤害市民和出警民警。
对此,其中一位出警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将赵胜打伤。
本案由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侦查终结,以赵胜涉嫌妨害公务罪,于2015年9月16日向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皇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赵胜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出租司机纠纷
他拳打民警
38岁的男子李明,小学文化,无职业。
2014年10月20日晚11时许,李明在铁西区德工街九马路路口与出租车司机因打车问题发生纠纷。
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兴顺派出所两位民警接110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准备处理此事。
李明对此不仅不配合,还对民警谩骂并用拳头将其中一位民警的面部打伤。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左额眉部挫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4年10月20日,在沈阳市铁西区德工街九马路路口,李明被公安机关抓获。
铁西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明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