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实施安检一年缴获违禁品6.2万余件

2015 年 11 月 8 日4120

武汉地铁实施安检一年缴获违禁品6.2万余件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2015年10月27日14:53

10月27日,在武汉地铁2号线汉口火车站站点大厅内,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联合武汉地铁运营公司展示武汉轨道交通实施安检以来所收缴的违禁物品

10月27日,在武汉地铁2号线汉口火车站站点大厅内,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联合武汉地铁运营公司展示武汉轨道交通实施安检以来所收缴的违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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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10月27日电 随着武汉轨道交通迅猛发展,轨道交通的客流量也越来越大,为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自2014年9月起,武汉市轨道交通全面实施安检。 截止今年9月份,一年时间内,通过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武汉市地铁运营公司、安检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努力,共查获违禁品62390件,平均每日查获约170件违禁品。

枪、刀、弩啥都有人带

10月27日上午,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武汉市地铁运营公司在武汉地铁2号线汉口火车站西展厅开办“轨道交通禁带物品展”,十余位地铁民警一字排开,向围观市民介绍各类安全知识,在展示现场记者看到,被收缴的违禁物品可谓是五花八门,有仿真枪支弹药,也有砍刀、铁锹、电钻等,甚至还有射箭用的弩。

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局长蔡菁介绍,一年以来,安检人员共收缴仿真手枪子弹等38件,管制刀具100余把,一般刀具30621把,斧头、砍刀等4280件,发胶、喷雾剂等易燃易爆物品约2580件,军用警用击打器等物品580件,催泪器58件,查出涉枪涉刀安检共101起,其中刑拘2人,行政拘留70人,警告18人,其他处罚8人。

“一年以来,公安机关通过安检查获的非法携带的违禁品,以生活类和施工工具类的违禁品居多,如水果刀、电钻、美发喷雾等,这也表明乘客的安全乘车意识和相关常识还比较淡薄。”蔡菁介绍,对于无心携带的违禁品的市民,执法人员都会劝其转乘其他交通工具,而对于故意携带禁品强闯的不法分子,则会严肃处理。

其中,因为有乘客因携带自制枪支乘坐地体,被公安机关查获后,被法院处以一年有期徒刑。

2014年9月30日,在轨道交通1号线新荣站安检点,违法嫌疑人刘某将丈夫蒋某非法购买的一把自制手枪和4发子弹藏到行李箱内,想回东西湖娘家丢掉,再通过安检时,被正在执机的安检员汪先云当场查获。

随后,汪先云通过复检确认刘某携带枪支,并移交给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民警,后汉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

十类物品禁止携带入地铁

据介绍,通过不断的查处和宣传,如今在武汉轨道交通安检时收缴的违禁物品数量,正在以每月10%-15%左右的规模逐步递减,而公安机关也并没有放松警惕,不时采取采取“闯关”形式,对抗性检查安检工作,促进安检工作规范操作,严格履责,围绕处置危爆物品、防范恐怖袭击等科目在各车站开展实战演练,所有安检员纳入群众性第一应急处置力量,极大地太高了反恐防暴能力,确保危险品进不来、炸不响、查得出、跑不掉。

目前,武汉市轨道交通开通运营的1号线、2号线、4号线76个站点,共配置X光安检机103台、安检门109扇、手持金属探测仪180把。

根据《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显示,目前禁止携带物品共分为十大类,分别为:枪支、子弹类,包括气枪、猎枪、道具枪、发令枪等;爆炸物品类,如各类烟花炮竹等;管制刀具及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包含菜刀、美工刀等道具和锤、斧、铲等工具;易燃易爆品,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等,携带白酒不能超过2000毫升,打火机不能超过5个,火柴不可超过200根等;毒害品类如剧毒农药等;腐蚀类物品如硫酸、盐酸、水银灯;放射性物品;传染病病原体;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和猫、狗、家禽等影响乘车环境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执行任务的警犬、残疾人携带的有标识的助残犬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施鹏 张惠妍)

(责编:关喜艳、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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