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怎么就成了“代表”?

2015 年 8 月 12 日3920

周文郁

  巩义市常庄村村支书葛某,素来好勇斗狠,是该市“十大弟兄”之一。后来,他摇身一变,先后成为村主任、村支书;趁着城中村改造的机会伙同村干部大肆受贿,并倒卖安置房。面对讯问,葛某狂妄叫嚣:“我是市人大代表,你们能奈我何?”(检察日报,8月6日)

  又是一起城镇化过程中“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例。一个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有17人涉及贪污贿赂犯罪,3人渎职犯罪,涉案金额达2700余万元。然而,比这一组数据更让人吃惊的,却是案件主犯葛某的履历。这个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的村干部,在接受办案人员审讯时,不无狂妄地叫嚣:“我是市人大代表,你们能奈我何?12小时后我拔腿就走!”

  如果说葛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不仅敢大肆受贿,而且敢跟办案人员顶牛,却并不尽然。事实上,这个被称作“拼”出来的村干部的确称得上一身是胆: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他便“一战成名”。因为与人一言不合,他二话不说,拿了一把菜刀追出数百米后,将一名青年砍翻在地,由此成为当地臭名昭著的“十大弟兄”之一。不仅如此,当地有好几起轰动的打砸事件都指向他,却因证据不足无法将其收归法网。

  既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利刃相向,那么一旦权力在握,趁机上下其手、鱼肉乡民也就不足为怪了。但问题在于,葛某是在2002年摇身变为常庄村村主任,并在2008年换届选举成为村支书,其“马仔” 周某成为村主任。也就是说,当时无论是当地政府和村里百姓,多少都对其人的性格作风有所了解。那么,他是怎么实现由黑洗白,最终染红的历史性转变呢?

  透过报道中提到的“通过黑白两道手段”,人们不难有某种猜测。事实上,近年来,包括村社干部在内的基层干部涉黑涉恶已经不是新闻了。广州白云区江高镇村委会主任殷卓波涉黑团伙案、漳浦县村委会主任郑龙江涉黑团伙案、保定市曲阳县七里庄原村支书刘会民涉黑案,乃至北京市密云县村委会主任王晓雷恶势力团伙案,这些连“芝麻官”都算不上的基层干部,不仅能贪污腐败、吃拿卡要、优待厚友,还能头戴红顶,身穿黑衣,黑白通吃,游刃有余。说到底还在于监管的缺位,政府机构懒得管、纪检监察机构不去管、普通群众管不着,没有了约束,自然就横行无忌。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严格基层干部选拔程序和考评制度,发扬基层民主,才能真正选拔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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