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千元赌债起纠纷 债户挥刀砍人致重伤获刑

2015 年 8 月 4 日2660

本网讯(徐春生)大年三十,本是辞旧迎新,阖家团圆的日子,却被一场赌债纠纷搅了局。债主上门索要赌债,因债务数额发生争执,被债户挥刀砍成重伤。近日,江西省德兴市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程有保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江某合理损失4万余元。

2015年2月18日下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江某与邻居王某到被告人家中索要赌博借款,期间江某与被告人因索要数额发生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被告人遂从自家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将被害人江某左手腕砍伤。经依法鉴定,江某左腕部损伤致左腕关节强直,功能丧失60.5%,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有保不能冷静处理纠纷,持刀砍伤他人,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接到办案民警电话通知赶到村委会接受调查,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被告人索要因赌博引起的非法债权,对伤害起因有一定过错,酌情从轻处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合理损失,经审查认定为4万余元。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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