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平一男子跑进别人厨房夺3把菜刀挥舞
南都讯 记者申鹏 通讯员林玲玲 开平一男子梁某冲进别人家的厨房,夺走菜刀胡乱挥舞,随后被鉴定为精神病。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驳回检察机关对梁某的强制医疗申请,并责令被申请人梁某家属严加看管和医疗。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开平市首例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案件。
案情回顾 乱挥菜刀划伤他人
2014年11月26日傍晚,梁某闯入开平市赤坎镇芦阳水步头村村民关某家,要求关某的妻子谭某帮忙报警,随后,梁某冲进厨房夺走3把菜刀胡乱挥舞,又从关某怀中抢走其孙子,在争执过程中,关某全身多处被菜刀划伤。
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广东新会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梁某案发时精神状态为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梁某被家属送往开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
庭审直击 驳回强制医疗申请
2015年3月20日,开平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特别之处在于:一是出庭检察官不称公诉人而称检察员;二是法院指定了法律援助处的两名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三是法庭调查主要围绕梁某有无实施暴力行为,是否负刑事责任,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三个方面进行。检察员认为,梁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需要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会见了被申请人及其主治医生了解目前治疗情况,其主治医生认为,经过两个月的住院对症治疗特别是心理行为治疗后,梁某的病情得到明显改善,精神症状消失,思维逻辑恢复,未见明显药物副作用,目前精神状态稳定。最后,合议庭作出决定:驳回开平市检察院对被申请人梁某的强制医疗申请,并责令被申请人的家属严加看管和医疗。
[法官解读]
对身边精神疾病患者多加关注
强制医疗是新刑诉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其不以惩罚为目的,主要是为了让精神病人通过司法程序得到更为妥善的照顾。
本案中,梁某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并造成危害结果,经鉴定确认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由于梁某案发后经精神疾病治疗机构诊疗,且在法院作出决定之时病情已得到一定程度控制,暂无明显人身危险性倾向,所以不适合对其进行强制医疗。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对于身边的精神疾病患者要多加关注,着重心理护理,鼓励其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一旦出现问题应当及时送院检查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