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琐事纠纷用菜刀猛砍邻居十余刀

2015 年 6 月 24 日4490

  正义网常德5月21日电(通讯员 高琴 陈源)常德一男子梅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口角,一气之下竟挥刀相向,用菜刀将邻居胡某砍伤, 5月20日,被告人梅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梅某,45岁,从事石碑雕刻工作,收入微薄,胡某,58岁,是一名单身汉,从事保安工作,二人均居住在常德市鼎城区临江社区,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梅某与80岁的老母带着年仅6岁的儿子住在楼上,胡某住在楼下。4月1日傍晚,梅某顽皮的儿子站在租房阳台上朝楼下小便,住在楼下的胡某恼羞成怒,将梅某叫下来一顿指责,称其教子无方,梅某则认为胡某小题大做,互不相让的二人争吵不断升级,听到声响后,梅母带着孙子来到楼下,一见到梅某的儿子胡某情绪更加激动,指着梅某儿子说要断了梅某的根,梅某听后怒火攻心,一气之下拿起胡某桌上的菜刀朝胡某头部猛砍十余刀,梅某儿子被吓的哇哇大哭,周围邻居闻讯赶来,拉开了两人,胡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胡某颅骨骨折,头皮多处裂伤,系轻伤一级。

  认识到自己犯下大错的梅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然而法律是严肃的,梅某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本是一件小事一桩,梅某完全可以诚心道歉,胡某也当应一笑而过,谁曾想酿成这等惨剧,面临牢狱之灾的梅某留下年迈的梅某与年幼的儿子单独生活,年近60的胡某也将养伤在床。

  检察官提醒:近段因邻里纠纷而发生故意伤害的“民转刑”案件有增多趋势,常为一点小事起争执,互不相让酿成悲剧,古人尚有“让人三尺又何妨”的胸怀,劝君莫争一时气,和谐共处是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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