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车被扣 持菜刀来抢 A06

2015 年 6 月 15 日3160

□记者 胡蝶飞通讯员 张静露

  本报讯 因不满交警扣押自己的无牌电动车,王某竟欲举起菜刀砍执勤民警,却最终因冲动将自己送上了犯罪之路。近日,杨浦区法院审结此案,王某构成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去年下半年的一天早上8点左右,王某驾驶无牌电动车经过杨浦区淞沪路、政立路路口时,被正在设卡检查的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民警李某查获。民警依法要求王某出示身份证、车牌,王某均无法提供。于是,民警作出暂扣电动车的决定,并向王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告知王某次日携带身份证明和车辆证明到公安机关。
  谁知,王某顿时火冒三丈,破口大骂,并威胁民警:“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我搞死你。”民警对王某好言相劝,希望他能配合执法。王某怒气冲冲回了家,不一会儿骑着朋友的电动车又回到执法现场,腰间别着一把菜刀。王某一看到执勤民警,再次破口大骂,造成现场数十人围观。民警正准备走上前劝说,却发现王某身上带有菜刀,于是立刻联系警队,与前来增援的民警共同将王某制服。王某被带到公安机关后,依然不服教育,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
  在庭审中,王某辩解称,自己情绪失控是因为民警说电动车是偷的,然后就把电动车给扣了。王某还指出,自己携带菜刀只是顺便带刀准备砍东西,不是用来袭警的。而根据证人证言,王某的供述显然与事实不符。
  最终,杨浦区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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