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抑郁杀死儿子 90后妈妈获刑三年

2015 年 6 月 14 日3140

  90后妈妈生育后不能适应角色变化,长期处于情绪抑郁状态,并最终酿成悲剧:趁丈夫外出时亲手将儿子杀死,以达到让法院判自己死刑的目的。5月27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阿美(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阿美未表示是否上诉。

  产后患抑郁症导致悲剧发生

  2014年10月28日上午9时许,阿东(化名)打电话给独自带着儿子在家的妻子阿美(化名)却一直无人接听,心急如焚的阿东立即赶回家中,推开门眼前的一幕几乎让他昏厥,妻子阿美一个人站在厨房里面,手腕在流血,厨房的水盆里放着一把菜刀,菜刀刀刃上还染有血迹,五个月大的儿子已经没有了呼吸。阿东急忙将妻儿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儿子已经死亡,妻子阿美在医院救治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了解,1992年出生的阿美在生育一子后开始出现抑郁、失眠等症状,曾多次到医院接受治疗,因为需要哺乳,并没有服用抗抑郁的药物。“我生完小孩之后经常想死”。阿美称:“因为刚结婚不久就怀孕生子,不知道怎样适应自己的新角色,妈妈也有劝过我,我舍不得断奶所以没吃抗抑郁的药,失眠带给我很大的痛苦。”案发当日的经过,阿美表示不太记得,当时神志不清。经广东埠湖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阿美患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现场家属表示谅解求情

  2015年3月31日,该案在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阿美的家属旁听了庭审。庭审过程中,阿美称很后悔和内疚。律师当场宣读了阿美的丈夫、公婆、父母出具的求情书。求情书称阿美生育后一直情绪抑郁,对于悲剧的发生,家人也有一定的责任,恳请法院对阿美从轻处罚,让她早日回归家庭。

  市中院经审理查明:根据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由于被告人阿美患有重性抑郁,有强烈的自杀企图,想通过杀害自己的儿子、让法院判处其死刑,以达到自杀的目的。分析认为,被告人阿美此次作案为“间接性自杀”,其对自身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应存在,但行为的控制能力严重削弱,案发时仅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对其减轻处罚。阿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阿美系初犯,但被告人阿美的病症不仅有强烈的自杀企图,而且属“间接性自杀”,有人身危险性,不宜适用缓刑,对辩护人的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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