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阻碍执法案件时有发生 无证餐饮店主威胁点燃气罐

2015 年 6 月 13 日3160

  原标题:无证餐饮店主威胁点燃气罐松江检察院分析暴力抗法:嫌犯法治观念淡薄且不计违法后果

  记者日前从本市检察机关获悉,近年来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威胁、伤害执法人员的案件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仅就松江区检察院近3年来办理的妨害公务类案件分析,2012年受理17件17人,2013年受理23件28人,2014年受理76件106人,同比分别有所增长。

  割断煤气软管抗拒整改

  一手拎着液化气,一手握着打火机,吴某激动地叫嚣:“你们别再过来,再过来我就点火!”数十人在一旁围观,前排执法人员已经可以明显闻到飘散的液化气味。

  这一幕发生在松江区茸盛路上的一家无证餐饮店里。去年4月,松江区食药监与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小吃店老板吴某见状,立即用环形锁将店门反锁,几经劝说就不开门。执法人员用大力钳把环形锁剪断,进入店中准备暂扣经营用品。此时,躲在厨房内的吴某用菜刀割断液化气罐的软管,一手拎着液化气罐一手握着打火机就冲了出来。随着软管被割断,少量液化气开始在屋内蔓延。危急时刻,只见一名民警冲上前,将吴某摁倒并迅速夺下打火机……最后,吴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

  不满20元罚款挠伤民警

  去年6月的一天,一名顾姓女子在松江区交警支队事故受理窗口大吵大闹。原来,顾某陪同丈夫前来处理交通违法事宜。按照规定,她丈夫有开摩托车带人的违法行为,需要缴纳罚款20元。顾某对这样的结果表示不满,当即与民警发生争执。

  民警耐心解释有关规定,丈夫也安抚她的情绪并试图将其带离。谁知,顾某越吵越凶,还拿起柜台上的塑料公示牌扔向值班人员。民警小周等见状上前劝解,顾某却给出了一通抓挠。事后经鉴定,小周右前臂皮肤擦挫伤,伴局部表皮破损,构成轻微伤。经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顾某因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扔砖块泼汽油阻拆违建

  九亭镇住户蒋某一家一直拒绝搬迁。去年12月2日,根据法院批准的强制执行许可,松江区房管局联合九亭镇政府对房屋进行拆除。当天一早,拆迁队伍到达蒋某家。没想到,蒋某一家人早早爬上屋顶,并准备了玻璃瓶、斧头、汽油等意图抵抗。当工作人员靠近房屋时,蒋某带领女婿高某投掷事先准备好的砖块、瓦片等阻止拆迁人员进入。

  在此期间,蒋某等人点燃自制的燃烧瓶向屋下扔去,还变本加厉地泼洒汽油并投放点燃的爆竹。之后,看到屋内物品清空、挖掘机靠近房屋时,蒋某等人再一次投掷物品,导致挖掘机的挡风玻璃全部受损。对抗持续了近3个小时。最终,蒋某、高某因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被检方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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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分析,综合近年来受理的案件情况,妨害公务类案件具有几个鲜明特点:犯罪嫌疑人以中低文化程度人员为主,且没有犯罪前科;侵害对象以民警为主,多以暴力方式阻碍执行公务;基本上是临时起意,极个别有预谋。

  “案件的背后,反映出少数人法治观念淡薄,对自身行为认识不足,也不清楚违法性及后果的严重性。”检察官提醒,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的确受到侵犯,可以求助当地街道、人民调解组织或诉诸法律,切莫做出冲动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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