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朋友撒酒疯被打 俩男子报复伤人领刑

2015 年 5 月 2 日3280

本网讯(周庆华 魏峥)听闻朋友在酒吧因耍酒疯被打,男子遂提议带人教训对方。2015年4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景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谢华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8月20日,被告人赵景在南昌市一酒吧玩乐时,对被害人邓某的网友搂抱撒酒疯,次日凌晨3时许,邓某和安某在上述酒吧门口采用拳打脚踢方式对赵景实施殴打,当日下午,邓某等人共支付赵景300元医药费。

2014年8月22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赵景与被告人谢华等人吃夜宵时,被告人谢华得知赵景被打一事后,提议教训邓某等人,赵景表示同意。而后赵景持购得的两把菜刀,被告人谢华等人持砖头,在上述酒吧门口一夜宵摊找到被害人邓某、安某等人,被告人赵景持菜刀砍伤对方。经鉴定,被害人安某等人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二级。

2014年10月26日,被告人赵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年11月26日,谢华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景、谢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安某、熊某轻伤二级的后果,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赵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谢华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景、谢华庭审中自愿认罪,已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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