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怀疑妻子与房客有染 男子持刀伤人

2015 年 5 月 2 日4120

  摘要:盐城建湖一男子因怀疑妻子和房客有染,醉酒后先打了妻子,随后又要求房客连夜搬走,并对房客及劝架人大打出手。

  现代快报4月27日电(通讯员 卓夏 吴雨佳 记者 姜振军)盐城建湖一男子因怀疑妻子和房客有染,醉酒后先打了妻子,随后又要求房客连夜搬走,并对房客及劝架人大打出手。近日,建湖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4年12月26日晚上10点左右,醉酒后的刘华因怀疑妻子和房客刘某有染,与妻子发生争吵,并动手打了妻子,觉得还不够解气的他又到二楼刘某租住的房门口,对着房门连拍带踹,要求刘某在当晚12点前搬离房屋。刘某解释说自己清白,刘华不信,随后双方便发生冲突,拉扯中,刘华用碎玻璃将刘某左脸划破,并用菜刀将刘某的摩托车砍坏。

  见此情形,刘某连忙联系朋友陈某前来劝架和搬家,陈某到场后,刘华先用菜刀架在其的脖子上,威胁他不要多管闲事,后又用拳击打陈某头部,捣伤其鼻子和左眼。经鉴定,刘某和陈某均构成轻微伤,刘某的摩托车损失价值人民币280元。归案后,刘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刘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刘华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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