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一“醉酒男”持刀闹事被行政拘留

2015 年 4 月 28 日3980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刘媛媛 钟枢熠)日前,违法嫌疑人申某因喝醉酒后性情大发持刀闹事,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宜宾翠屏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9日。面对法律的制裁,申某后悔不已。

今年2月底的一天,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思坡乡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一男子持刀冲进该村某修路工地正欲砍人,情况十分危急。

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处置,经过现场勘察,工地内一条看门狗已被该男子用刀砍死,现在其正在工地宿舍楼的二楼走廊上,并手持两把菜刀,情绪极为激动。此时,二楼宿舍还有两名工人被申某堵在一房间内不敢出来。

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民警们急中生智,一边与申某进行喊话,开展法律宣传,稳定其情绪;一边派人通知申某的亲属到现场对其劝解。同时,组织宿舍内其他人员迅速撤离,并将底楼厨房内的3个煤气罐转移,防止衍生伤害发生。经过近3小时努力,申某在民警们的耐心劝导下,终于放弃过激行为,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证,当日申某在思坡乡一亲戚家吃过团年饭,喝醉酒后与妻子发生口角,心情烦闷,又以该修路公司未帮助其硬化公路为由,拿起两把菜刀便冲进工人宿舍耍“酒疯”,还扬言要找他们算账。幸好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及时,才未造成人员伤亡。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如因醉酒造成威胁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的,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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