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对方抢生意 三原男子持刀砍伤菜贩夫妇

2015 年 4 月 18 日3460

嫌同行菜价低抢了自家生意,三原一男子酒后持刀砍伤了对方,日前,该男子张某被三原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告人张某与菜贩田某夫妇同在一家菜市场卖菜,由于平日里对方菜价低,影响了自己的生意,张某一直怀恨在心。2014年10月1日凌晨3时,张某酒后怀揣菜刀到菜市场,先将正在批发菜的田某砍伤,后又将前来阻挡的田某妻子砍伤。案发后,田某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做出以上判决。

华商记者 潘京 通讯员 樊洁 吴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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