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

2015 年 4 月 14 日2940

  魏某上班途中返回其宿舍换衣服时,发现其妻谭某与雷某正在该宿舍,衣冠不整。魏某见状后持菜刀朝雷某的左手砍了数下,致雷某重伤二级。审理期间,魏某赔偿了雷某1万元。

  法制今报4月10日讯 近日,泉州市丰泽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魏某上班途中返回其宿舍换衣服时,发现其妻谭某与雷某正在该宿舍,衣冠不整。魏某见状后持菜刀朝雷某的左手砍了数下,致雷某重伤二级。审理期间,魏某赔偿了雷某1万元。法院一审认定魏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具有坦白情节,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依法判处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郭军彪 吴静华)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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