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非法持有毒品获刑7年 毒品来源于湖北籍男子

2015 年 2 月 19 日3930

[导读]李明竟怀疑王霞私自把钱转走,甚至带了一把菜刀到王霞伯伯家,扬言要杀人

近日,家住如皋市如城镇的李明因为非法持有毒品,被如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款5万元。据了解,李明系南通某钢结构有限公司负责人,之前因为吸毒被警方拘留处罚过。

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李明被如皋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31日被如皋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近几年李明夫妻两人经营的公司效益不好,李明竟怀疑王霞私自把钱转走,甚至带了一把菜刀到王霞伯伯家,扬言要杀人。

自2013年开始吸食冰毒,并将购买的65.7克冰毒藏匿于家中,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李明自己陈述吸食毒品后总是产生幻觉,感觉有人要害自己和小孩,总想着要杀人,甚至要杀掉自己的父亲和弟弟。其吸食的毒品来源于一名叫“三谷”的湖北籍男子,后被公安机关确认为邹钢。相关部门鉴定李明既往曾罹患精神活性物质(毒品)所致精神障碍,目前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李明的父亲老李如释重负:“孩子进去了,我虽然痛心,但也安心了。现在我们就盼着孩子能早日摆脱毒瘾的控制,好好服刑,我们等着他出来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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