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仁县供销社开元大厦改造工程建设情况说明
一、开元大厦改造工程的由来及依据
怀仁县供销社是山西省供销社和朔州市供销社实施全国“新网工程”的示范单位和项目建设重点单位,也是山西省政府“五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示范单位之一。按照全国供销总社和朔州市供销社“新网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我社根据全社基层企业具体情况,通过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先后把“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两个配送中心的项目建设,申报列入全国、山西省和朔州市“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库。从2013年起分步实施了“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牵头单位是我社基层企业—开元大厦,该企业是我们供销社集体全资建设的龙头企业,也是怀仁县商业服务系统的示范窗口和文明单位,有职工155名,担负着全县10个乡镇、162个村、182家农村便民超市(店)日用消费品的配送任务。由于开元大厦始建于1994年,整体规模和服务设施、消防设施都很落后,再加上所在地段实施的步行商业化一条街改造,迫使我社把“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工程的重点放在开元大厦,作为继日用消费品储备库建设的配套工程予以实施,同时对原来的开元大厦进行相应改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职工的开资问题及养老保险问题不得不改造。(每年10月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单位收齐全部交于劳动局,集体部分退一个解决一个。)这就是怀仁当地人称作为开元大厦改造工程。
二、项目建设情况及前景
我们实施的开元大厦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工程, 2013年3月份开工建设的。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全部自筹解决,资金的使用上实行民主政策公开招标的方法。项目建设从开工到2014年10月,工程项目包括拆除后二层旧楼,改造新建后楼6426.84平方米,改造原五层旧楼。目前,新建的主体楼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并与改造的五层旧楼同步完成内装修,规划2014年10月起进入商铺入住阶段。开元大厦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工程的开元大厦后楼改造,不仅既能够增加就业岗位200多个,年销售额可提高2000万元,年可实现利税100多万元。能有效地扩大我们供销社商业服务销售能力,而且能为全县10个乡镇162个村182家便民超市(店)提供方便、快捷的日用消费品配送服务,在全县形成“新网工程”的“联网共用,多配快送”的一体化综合服务效应,实现供销服务“小网点,大网络”的全国“新网工程”要求。
三、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阻力
开元大厦的改造从一开始工作进展就极不顺利,遇到相当大的困难和阻力。
一是保守思想阻力,开元大厦本身就是一个集体企业,加之又有20年的历史,所以不论在商户还是部分职工,得过且过,过一天算一天,不思进取,思想上不赞成改造建设,这在我们的努力下,大多数人认识到了改造的必要性,但仍有少数人思想转不过来,且表现在阻碍建设和开业的行动中。所以每走一步,阻力都非常大。
二是拆迁违章建筑阻力,和暴力。工程从内部拆迁开始,首先在拆违规签订合同的后楼的小二楼(宾馆),四楼的电子游戏厅,就足足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几经周折才予以解决,阻力之大,主要负责人受到人身攻击甚至危及生命。
拆迁期间在5月份发现,每天有身份不明的人跟踪县社主任。由于开元和生产资料职工自愿发起保护,跟踪人几次想打县社主任不成。经初步了解是原开元副总经理郭强因贩卖私盐被朔州市盐务局和盐业公司、公安治安支队查处,建议县社先免除副总经理职务,我们免除其职务后,他对此一直怀恨在心,对县社主任采用跟踪录像、告状予以报复。 特别是2013年7月11日,县社主任刘志东在晚间到施工现场途中,被他跟踪,人身及车辆均受损,虽已报案公安部门,但至今仍没有一个处理结果。
三是大厦改造后商户入驻楼层、位置上,个别人无理取闹,上访告状,经会议研究,大厦商户入驻的方案是:原商户进入凭原租赁合同先退还押金再重新签订合同;新商户每户每个摊位都交10万定金,方可签订合同,每月租金从定金中扣除。所租摊位不得私自出租牟利。楼层销货设计院设计为地下是鞋类,签合同时,鞋商们闹事要求到夹层,商厦领导经研究调整后,和设计院商量调整了一下鞋类楼层。
签完合同后,商场要求商户上货陈列商品。现在鞋商户又要求解决库房存货问题,大厦领导经过多方协调,解决了库房,但商户又提出上不去人的问题,商场在夹层周围做广告引导顾客等,但商户仍不满意,到现在一直不予上货,不配合商场正常营业。
负一层安排百货及箱包入驻,当时一些旧商户极不理解,发生了楼顶静坐,跳楼恐吓,信访局上访,在县委打条幅、拦路,给新华网记者打电话,给纪检委写匿名信诬告。直至大厦商户签订合同期间,每天在大厦聚众谩骂,威胁,其中张二桃经过领导请其亲戚协商才安排下来签了合同。武新梅在大厦临时食堂用菜刀挥来挥去示意威胁,经过多天闹事,觉得将受到法律惩罚时也签了合同。期间原商户朱志清非常顽固,在一楼化妆品抓阄时,她带头捣乱,经公安训诫才予以制止,也经过多天闹事,觉得受法律惩罚时签了合同,但又违反合同规定,又要将自己的摊位出租(大厦合同规定不许商户自己私自出租摊位收好处费),租不出去还骂大厦领导。还有商户宋英琴对领导进行人身袭击,一天下午五点四十刘主任去大厦查看,没十分钟,刘主任走出大厦,宋英琴乘人不备向刘主任胸口挥拳猛击十几下,刘主任想把她推开,周围有人看到了才拉开,结果宋英琴反诬自己被打伤住了中医院,其夫从社会找了一些混混扬言到县社刘主任家闹事,中医院宋英琴主治大夫给开了假证明(以脸部挫伤、腹部挫伤为由),并报警公安云中派出所让开元赔钱,后经通知中医院领导才收回假证明,将此事缓和,又经大厦经理们几天的调解才解决。
在负一层问题上,经过刘主任和大厦领导积极沟通,通过增加一部下负一层的楼梯,做广告牌,调摊位,商户大部分都相当理解,积极上货,做好开业前准备。
到目前为止其余商户基本解决,签了合同,准备上货开张,就剩商户李海鸥、李海燕至今未解决,二李于2002年将百货柜台1.5节转租于杨香林,并收取了两万元好处费。今年知道大厦改造后,在手中无原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要求领导给安排柜台,大厦不能因为她二人而不安排商户入驻,给其他商户安排摊位后,也给她们预留了摊位,二李从杨香林手中强行夺回了旧合同,对大厦给予她们所留摊位不满意进行闹事,对大厦领导肆意谩骂,人身攻击,拦截车辆,大厦正门拉白布条幅,占大厦已租出的摊位,经已签订合同商户力争,将其陈列商品装箱,并用摄像机录像,但二李以商品丢失为由报警,云中派出所接警,二李在派出所写了保证书,被罚了500元。但又非法在消防通道中间摆了三个柜台,摆上化妆品售卖,条幅上写着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语,说什么不交养老保险,大厦职工个人部分养老金全部交到劳动部门,这可以到劳动部门查证,对于她不满意摊位问题,大厦领导给予全楼剩余摊位任她挑选,她还不满意,非要她看对的位置才行,还要大厦处理她所进一万五千元的化妆品,协商无果后,再次在大厦正门外挂条幅,并叫来执法监督网记者,经过大厦领导与记者讲清其中详情后,记者当时就走了,不予理睬,二李直到现在仍在拦车、拦人、发信息、报警、告消防等,严重扰乱办公秩序。2014年12月14日上午二李又带其哥哥、母亲等六人到商场,对消防控制室进行捣乱,乱开乱弄,又把在消防通道摆的货物砸了一地,经过县社召开基层公司会议,确定三位公司经理去做工作,云中派出所已出警处置,目前仍无结果。二李还天天给市消防打举报电话,其实大厦的消防是怀仁县一流的标准。
在改建期间,刘主任为了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遗漏问题,也为了赶工期,他每日早晨五点就到了施工现场,每晚十二点多,好多次两、三点才回家。工作中屡屡被施工人员,以及种种阻力(不便说)气得茶饭不进。直到大厦建成,商户签订合同时,接着承受更大的压力甚至威胁,真是比焦裕禄难当的多多了。去北京301医院检查胃出血六处,现在一生气就肚子疼。
改建大厦,为了筹集资金,刘主任费煞脑筋,和自己的亲戚朋友借遍了。由于资金短缺,也为施工材料的质量问题,刘主任亲自去厂家进材料,都选名优产品,都搞的最最低的价位,把厂家领导都搞的发毛,因为长久以往订货都是给订货者回扣,唯独刘主任,他那脾气:不要你回扣,你直接压到最低价,痛快点。然后厂家说了价,他仍然磨的还价,让在场其他人看到都有点烦不行,最后都因他的品行而欢喜与他订了合同。
然而直到现在还有个别商户写匿名信诬告供销社主要领导!
四、目前开元大厦准备重新开业现状
由于改革、由于改造,打破了一些人的经济利益,一些职工和商户完全不顾大局,从极端个人主义出发,寻衅闹事,干扰商厦正常开业,控告、诬告为商厦改造一年来四处奔波,耗费心血,积劳成疾的县社刘主任,甚至人身袭击。使社会上对开元大厦工程误解,对我们领导有非议,这种做法,引起了广大正直职工和守法商户的不满,这种状况使商厦领导整天白白耗费时间处理琐事,使原本定于10月开业的商厦至今不能开业,商厦蒙受巨大损失,全大厦职工、全供销社的职工等着吃饭呢!我们代表全社一千多名职工向上级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请上级领导明查予以落实,依法处置闹事人员,消除社会上对商厦及领导的误解,还我们怀仁县供销社领导真心实意发展建设供销社产业、关心大多数职工利益和全身心建设“新网工程”项目一个公道,使大厦早日重新开业。
怀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