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为醋争斗高三学生和店老板两败俱伤

2015 年 1 月 1 日3950

  12月16日下午6时左右,在景德镇一中附近沙县小吃店内,高三学生小査与小吃店老板林先生发生纠纷。小査在该起事件中右手中指及无名指被砍伤,导致手部背伸肌腱断裂,而林先生的左手手腕也被划伤被缝8针。

  学生:因老板怀恨在心

  12月19日,记者来到市三院骨一科,小査半躺在病床上,身上穿的还是事发时的校服,校服上有几处已经干涸的血迹。小査右手被石膏固定着,指缝中有血迹。

  据小査描述,在12月15日,他到小吃店就餐时店老板让他换到一个角落坐,他没有同意。他觉得影响了老板的生意有些过意不去,便在12月16日下午5点20分左右带同学再次来到“沙县小吃”消费。

  这次,小査说老板的态度让感觉有点奇怪:“他给别人拿醋碟是抓住碟子的边缘,但拿给我的时候却用手抓在中间。”小査觉得碟子比较脏,就用桌上的醋清洗了一遍。

  “我问老板垃圾篓在哪,却被回复‘要什么垃圾篓’。”小査觉得如果把醋倒在地上,老板要拖,而桌子本来就是要抹的,为了避免麻烦他就将碟中的醋直接倒在了桌上。

  “这时,老板娘从厨房里走出来,说我浪费醋,我也没说什么就用纸巾将桌上的醋擦掉了。而老板就冲到我的桌子前,对我说‘今天不要走,你今天不叫人来,我就让你趴在这里’。当时我觉得很害怕,就打电话叫我爸妈来调解,自己一直坐在店里没有走。”小査说。

  16日下午6时左右,小査的父母来到了店里。

  “我进店之后,就问儿子有没有人打了他,店老板就走过来不断地用手指着我说话,我让他不要指,争辩几句后,老板用手掐住了我的脖子,我儿子见状便冲了过来,而店老板转身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小査的母亲表示,在纠缠中,店老板用左手夹住了小査的头,同时挥舞着菜刀。

  小査的右手是如何被砍伤的呢?小査回忆,当时他的头被夹住无法自由活动,看到一把菜刀就在自己的头顶上方,他出于本能伸手阻挡,导致右手被砍伤。

  据主治医生徐军志介绍,目前小查已经做完手术,右手的石膏要打4个星期,今后可能会影响活动。

  店方:对方故意找碴

  事情是否如小査及其母亲所述?12月19日12时左右,记者来到位于一中大门附近的“沙县小吃”,小吃店的卷闸门被拉下来了一半,店内漆黑。在询问几声之后,一位身高1.5米左右的女子从门店的最里面走了出来。

  在得知记者是来了解12月16日店内发生的事件时,该女子(傅女士)介绍说,她目睹了事发过程,拿菜刀的当事人(林先生)便是她的丈夫。傅女士告诉记者,丈夫的左手也被划伤,缝了8针,并且左眼也受了伤,脸上被抓得满是伤痕。

  当记者表示希望向当事人林先生了解情况时,傅女士告诉记者,他在家休养,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生闷气,现在不怎么搭理人。

  傅女士说,这件事的发生与换座位没有关系。对于小査所说的,林先生故意用手抓碟子的中间,傅女士表示拿碗碟都是怎么顺手怎么拿,没有故意一说。

  傅女士将记者带到摆碟子的柜台,记者看到碟子重叠着呈弧形摆放在一个铁盆里。她向记者演示,若要拿出靠在铁盆边缘的碟子,需要将手放在碟子的中心才能拿出。“当时他也没有问我们垃圾桶在哪,而是直接将醋倒在了桌上,我从厨房出来看见就对他说不吃就不要浪费。”傅女士觉得小査是在故意找碴。

  而对于小査说的老板威胁他,不让其离开,傅女士表示否认。“5点多钟,正是营业高峰期,我们忙得不可开交,根本就没有空去管他,吃完之后他一直坐在这里,也没有要付钱离开的意思。”

  “待小査的父母到店之后,他父亲开始还道了歉,后来他母亲进来就问谁打他小孩。我丈夫站在桌子前解释,用手指着说明情况,他母亲说不要指,然后突然抱着我丈夫叫他儿子过来打,同时学生的父亲也加入了打斗中。”傅女士说,当时的情况就是三打一,林先生被一直逼退到门边,顺手拿起了摆在砧板上的菜刀,在与学生父母抢夺菜刀的过程中砍伤了学生的手,而他自己的手也被划伤。

  警方:已介入调查

  小査的母亲质疑,孩子手的治疗费用已经花去8000余元,而小吃店老板仅支付了2000元,砍伤人难道不用付医药费?

  记者就此向新厂派出所所长齐新春进行了解。齐新春告诉记者,双方都是轻微伤。对于小査母亲的疑问,齐新春回复治疗费需要伤者自行垫付。

  据了解,案件正在调查阶段,警方已对林先生实施了行政拘留,由于林先生申请了复议,目前林先生享有人身自由。派出所正在就医疗费的问题与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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