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向前妻索要钱财未果 闯入前妻家中持刀袭警

2014 年 12 月 19 日3780

北海

瘾君子闯入前妻家中持刀袭警

近日被法院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北海讯(见习记者颜强通讯员陈昊)为了筹集毒资,他多次把手伸向了前妻;面对民警的警告,他竟持刀冲向民警。12月10日,李某因犯抢劫罪、非法入侵住宅罪被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判处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李某有吸毒恶习,与前妻叶某离婚后仍多次到其家中索要钱财。今年4月14日,李某为了筹集毒资,多次向前妻索要钱财未果后,窜到海城区海角路盐仓码头门口附近,强行拦停骑电动车经过的叶某莲(前妻叶某的大姐),劫走电动车。得逞后,李某将车开至某当铺,换取500元用于吸食毒品。

4月18日,将钱财挥霍一空的的李某,再次向前妻叶某索要钱财。当天下午6时30分许,李某持菜刀来到叶某的家中,但此时叶某不在家。李某便用刀撬开叶某家的门锁,非法进入叶某家中等候其回来再索要钱财。叶某及家人获悉李某在自己家后,因怕遭到伤害而不敢回家,于是便向警方报警。当晚7时30分许,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李某见民警到来,不仅不听劝告,反而持刀冲向民警。民警随即鸣枪警告。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开枪打中李某的腿部将其制服,当场收缴一把菜刀及一把鱿鱼刀。

海城区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李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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