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车扰民,怎一个“禁”字了得

2014 年 12 月 18 日4670

  据媒体报道,广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民调显示,半数市民支持市区禁行跑车。为此11日还举行了跑车行驶管理专家座谈会。

  在交通拥堵的现状之下,动辄禁止,在我的印象中似乎成为了家常便饭,但凡公事,就涉公权,权柄在握,禁起来无疑最为简单便捷。

  跑车行驶管理这事,看上去就是带着一个“禁”字有备而来的。调查数据还很幽默,让我没忍住笑。笑点很明显,跑车虽然贵得离谱,离谱到可以炫富,而且不飙车不扰民不足以显示自己的存在,同时数量与日俱增。但还得承认,在庞大的机动车群体中,跑车永远是少数。有此前提,民调去向没有跑车的市民征求意见,“禁”得到过半数支持想必不是难事。

  我必须说,只要市民没有100%的比例支持,就说明广州人的普遍素质还是蛮高的,显得不缺理性,不缺智慧,也不缺公共关怀和法律意识。

  参加座谈会的专家大部分不傻,这真令人高兴,也算是我失笑中不乏温情的支点吧。报道说,“与会专家普遍认为。‘跑车禁行’并非解决问题的关键,而且‘禁行’在法律上也依据不足。”换一个角度看,我以为在这个问题上,只要与会专家们没有100%对“禁”字说不,就说明专家队伍素质堪忧,还堪称鱼龙混杂。

  综其上二者观之,大可以感慨为:怎一个“禁”字了得!

  跑车是高科技产品。跑车的总和,集汽车科技之大成。这是蠢货才会否认的常识。禁行跑车,倒推回去,应该是当年轿子、马车对机动车(火车、汽车等等)的态度,其愚昧守旧,真用不着赘言。明眼人都看得出,跑车扰民,关键在于驾驶者,正如菜刀伤人,应绳之以法的是将菜刀当凶器的凶手,而非禁用菜刀。

  就事论事,跑车既然得到了进口、制造、销售、上路的许可,怎么就在市区内丧失了路权?借助一下民调数据就打算禁行,这不是明显针对跑车所有者的侵权和歧视嘛,跟跑车损坏公共利益别无二致,也不符合社会公平原则。其次,超速、噪音超标、违规改造、违禁驾驶,难道不是都有交通法规管着么,怎么就约束不了野蛮驾驶呢?这不是视法律法规为无物,把执法当儿戏么?有与会专家一语道破跑车行驶管理不善的本质:飙车扰民的跑车,驾驶者往往背景复杂,交警也未必惹得起,只能放任自流,贻害社会,这才是跑车肆意妄为的关键。摆明了这一点,跑车行驶管理禁行之外的解决办法,是不是呼之欲出了?

  令狐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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