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空抛物平均每天一起 曾有菜刀从天而降

2014 年 11 月 23 日6130

  原标题:42天接警45起

  高空抛物报警平均每天一起

  昨日,记者从武汉(楼盘)市有关方面获悉,仅10月份至11月11日的42天时间里,武汉110接警台共接到高空抛物相关报警45起,平均每天都会发生。

  据了解,这些高空抛物行为多发生在居民区,以成袋垃圾、烟头、纸片等生活垃圾为主,但在这其中,也不乏玻璃瓶、破碎餐具、石头等可能使人受伤的硬物,一旦砸向居民,将会酿成悲剧。

  11月份以来,就有2名小孩被高空抛下的物体砸伤。11月3日,硚口区古田二路上一小区里,一名儿童行走途中被高空坠物砸伤。无独有偶,11月10日下午2时30分,同样的事情在洪山区烽胜路上某小区上演。

  此前,有人曾向媒体反映,无意中看到一把菜刀从一家厨房飞出,砸中楼下防盗网,随后落到地上,所幸楼下没人。

  您是否遭遇过高空抛物?您对治理高空抛物有什么建议?即日起,也请来电来信告诉我们。

  楼上掉下一瓶400毫升矿泉水

  险些砸中婴儿脑袋

  楼上掉下一瓶400毫升的矿泉水,险些砸中怀里婴儿脑袋。昨日,汉阳的李女士跟记者讲述她遭遇的高空抛物,仍心有余悸。

  上周六,李女士抱着1岁3个月的女儿外出。刚走到棉花街一居民楼下时,一瓶400毫升的矿泉水瓶突然“从天而降”,砸中她的右手臂。她当时就吓懵了,过了半分钟才缓过劲儿来,“差点砸到孩子头上”。

  “是哪个这样没素质啊?”李女士和家人对着楼上怒吼,可等了10多分钟,也没有人应声。

  李女士介绍,遭遇高空抛物,不是一两次。“棉花街一带都是五六层楼的老房子,没有物业管理,很多人往楼下抛物,甚至往街上抛物。我在楼下走,挨过水泼,被烟头砸过,听邻居说还有人被楼上的瓷花瓶砸伤肩膀”。

  究其原因,李女士认为除了居民文明素质原因外,跟老城区的物业管理不配套也有关系。

  市民吐槽

  二楼扔下一个烟头

  一楼被单烧个大洞

  二楼住户扔下一个烟头,把一楼晾在门前的被单烧了个大洞,幸而发现及时,没有引发火灾。昨日,刘女士讲起自己遭遇的高空抛物经历,仍难掩气愤。

  刘女士家住在建设大道王家墩附近的一栋临街大楼,夫妻两人在一层门面开了一个副食鲜花店。以前楼上住着一位经常通过临街窗户扔东西的男士。

  “果皮、矿泉水瓶、纸团、生活垃圾,什么都往外扔。”刘女士说,最惊险的一次是扔烟头。刘女士回忆说,去年5月的一天,她刚洗干净一床被单,晾在紧挨着门前雨搭的铁丝上。下午3时,她突然闻到了一股烧糊的味道,在店里找了半天,才发现是门外的被单在冒烟。

  刘女士和丈夫赶紧将被单扯下来,一起掉下来的还有一个烟头。“我们把火星扑灭后,被单已经烧了一个碗口大的洞。还好发现及时,再晚一点,引发火灾了怎么办?”

  高空抛物

  抛掉了邻里情

  昨日,洪山区东方雅园小区居民黄先生反映,小区高层住户经常将生活垃圾扔到2楼平台上,2楼住户找不到高空抛物的人,便每天朝楼上大声叫骂,搞得邻里关系非常紧张。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东方雅园小区,登上4楼俯瞰2楼平台,发现面积约10多平方米的平台上的确有白色塑料袋、烟头等杂物。随后,记者来到2楼住户家,敲门无人应答。记者又来到一楼商铺,该店老板孙先生介绍,楼上确实有人高空抛物,夜间经常能听到“嗖”的一声,一个垃圾袋砸到2楼平台上,接着就听有人大声叫骂,夏天吵得人无法入睡。有时也会扔到小区通道上,最离谱的是有一次居然从天上飘下来一片卫生巾。

  对此,小区物业公司也很无奈。一位负责人称,高空抛物缺乏公德,让人深恶痛绝,但却很难找到“凶手”。后来有住户反映可能是楼上居住的老人行动不便才乱扔垃圾。物业就派人每天定点上门收垃圾,现在高空抛物少了很多。

  社区经验

  小区曝光栏“紧盯”高空抛物

  不文明居民主动道歉

  居住在高楼的主妇随手将一袋烂叶子丢到窗外,结果被记录在门栋不文明曝光栏。最终这位主妇主动到社区道歉,并承诺今后一定文明守礼。

  昨日,在江汉区唐家墩街举行的在职党员组团进社区活动现场,位于香港路上的西桥社区的负责人向兄弟社区推荐了这一管好高空抛物不文明行为的妙方。

  社区主动宣教在武昌丽华苑社区也取得了成效。9月6日,本报报道该社区《楼上丢下石块,78岁老人被砸破头》。昨日,记者来到丽华苑社区回访,老人的女儿曾女士说,母亲已经痊愈。对于肇事者,虽然有了怀疑的对象,但没有第三方作证难以定责。为制止高空抛物现象,该社区将本报报道文章张贴在小区宣传栏和各单元楼入口处,并随处张贴有文明创建标语和横幅。此外,从9月16日持续到现在,社区每天晚上派人拿着小喇叭走访宣传教育。多位业主表示,高空抛物不文明现象有很大改观。

  律师说法>>>

  高空抛物者

  可被追刑责

  2009年,“抛砖砸死女婴”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为百日女婴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父母悲痛欲绝而扼腕的同时,一个有关城市高空抛物威胁人们“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热议。

  城管部门介绍,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从5楼丢下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就可能让人头部受伤流血,在18楼扔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然而,对这种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却很小。作为执法部门,他们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只能对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废弃物的人处以50元罚款,责令其改正。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谦介绍,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法规,也就是说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楼内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能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此外,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话,还可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肇事者有可能被判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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