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东疆二岛总体规划(2012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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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东疆二岛总体规划(2012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时间:2013-09-28 14:40:14来源:浦东时间网浏览次数:新闻首页我来说两句()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规划概要:本次规划范围北至永定新河口南治导线,南至天津港主航道北治导线,西至东疆一岛,东至渤海湾海域,总面积42.22平方公里。规划期限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规划概要:本次规划范围北至永定新河口南治导线,南至天津港主航道北治导线,西至东疆一岛,东至渤海湾海域,总面积42.22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2年—2030年。
规划形成“一湾、两廊、三岛”的空间结构,具体如下:
功能分区包括:公共服务片区;居住生活片区;产业发展片区;港口物流片区。
用地布局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规划协调性、资源承载力及环境承载力进行分析,确保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天津港东疆二岛总体规划决策与规划实施中。评价对天津港东疆二岛总体规划所占地区的环境质量进行调查,结合总体规划的具体情况,对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防治环境污染措施,为总体规划部门提出需要采取的措施,为环境管理部门提出审批的依据。
三、评价主要结论
本规划方案能够推动港口建设与发展,具有突出的社会效益。施工期间通过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在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保护考虑是可行的。通过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保措施及国家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此规划方案可行。
四、项目环境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项目详细信息查询网址:http://http://www.zjjv.com///News1View.asp?ID=2013&SortID=88)
1、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龙 电话:022-25705274
2、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政明;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环保一室(邮编300456);电话:022-59812345-6327;Email:zyhj@vip.163.com;传真:022-598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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