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选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烟台考试网 胶东在线

2013 年 7 月 26 日3340

  附件:岗位表

  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013年烟台市莱山区拟面向社会选聘40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具有奉献敬业精神。

  3、具有两年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业务工作经历(2011年8月31日前从事相关工作)。工作经历指本人人事档案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工作时间。报考人员人事档案未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或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年限。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年限。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须于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9:00—8月2日15: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31日9:00-8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7月31日9:00-8月3日24:00

  报名网址:http://http://www.zjjv.com///default.asp(烟台市莱山区人才网)

  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其中报考文字科员职位的考生要先将署名文章扫描件发送至ls6891572@163.com,待审查无误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审核通过。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2日17:3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8月2日15: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3年7月31日9:00-8月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3年8月7日-8月10日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选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直接进入面试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可于规定时间内直接打印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和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8月3日9:00—15:00到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莱山区枫林路24号莱山区政府办公大楼601房间)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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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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