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累死一语成谶,监管不能休眠

2013 年 6 月 30 日4220

大学毕业上班才八个月,因工厂经常性加班,最长时间每天上班12小时,安庆谢德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ASP)员工李哲,近期预言自己将会“累死”,6月17日,在高温下连续上班12小时后,当晚在家中再也没有醒来。(6月25日市场星报)

一毕业就找到工作,名企,高工资,在就业环境严峻的形势下,李哲还成为同学们羡慕的对象。然而,高温的天气,密闭的车间,车间内没有空调,污染严重,一天站着12小时的工作,平均每个月加班四到五十个小时,忙时只能休息一天;明明中暑了,但厂里安排加班,不给请假……体面的光环下是如此高强度的劳动,大学毕业上班才八个月的年轻人李哲就这样猝然倒下,再也没有醒来。

多次跟家人诉苦想辞职,向多名同学打电话或者留言,声称自己感觉会“累死”这个原本朝气蓬勃的年轻人用自己的方式不断诉说着自己的筋疲力竭。若不身临其境,恐怕难以理解那种明知死神将至却又无可奈何的绝望。可惜身边的亲友都忽略了这个活生生的生命向他们发出的求救信号。

据报道,该企业经常让工人高温下持续上班12小时,按照劳动法,高温天气要调整上班时间或禁止加班,一个月加班超过36小时就算违法,但是面对员工猝死,公司负责人徐总反问记者“哪里不是高温?”,或许正是在这轻飘飘地问句后面我们找到了答案:在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力量悬殊的对比上,劳动者和企业的地位、权益严重不对等,企业方追求利润最大化,利用自身优势,高高在上,往往出台各种随心所欲的条条框框和所谓规定,将职工权益和劳动法规踩在脚下。很多劳动者为了得到或保住工作岗位,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敢和企业进行正面冲突,或忍气吞声、强力支撑;或体力严重透支,猝然倒下。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保障员工人身健康的工作环境;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逐项对比法律条款,该公司无一遵守。劳动法执行形如虚设。而当地监管部门只是事后查处而非事先预防,并未有效监管、强力督改,处于休眠状态,才使得该企业日复一日倨傲、无情,,丝毫不把法律法规和员工健康权益放在眼里,也才使得“累死”悲剧的发生。

“累死”何以一语成谶?超长的工作时间,恶劣的工作环境,沉重的房贷、透支的体力,无处纾解的心灵困境,集聚成一座座大山将这个年轻人压垮。从湖南衡阳28岁白领凌轶文在开会时猝死,到奥美中国24岁员工的“加班死”,从血汗工厂再到此次李哲的“累死”,一个个青春生命的逝去向我们发出血的警示:监管部门还有工会组织应当发挥其强大作用,要依法对用人单位关于劳动法的执行情况、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管,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规定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企业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自觉加大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劳动者自己也要提高维权意识,通过各种渠道保护自己的工作权益和人格尊严,多管齐下才能确保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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