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黑掉”600网站 因未成年被免于刑罚

2012 年 9 月 15 日7620

广州市中院副院长王健(中)、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潘煦秔(右)启动“广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

  广州市中院副院长王健(中)、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潘煦秔(右)启动“广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

  信息时报记者 叶伟报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实习生 何歆 通讯员 杨晓梅) 花都一名16岁初中生曾成功入侵过600多个网站,其中包括25个政府网站。在2005年12月入侵广州市教育局网站被公安机关教育后,再次使市文化局信息网瘫痪。这名电脑特长生最终被法院判决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趋向低龄、团伙性、女性犯罪增多、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占九成以上等特点。昨日上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广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正式在广州第二中学启动,精彩的节目为所有的师生和家长们上了法制教育的生动一课。

  学校建议学生不带手机

  在昨日的活动中,对于“家长是否应该允许自己的孩子带贵重物品到学校?比如手机?”市二中的同学们异口同声认为“应该”,但在场的家长均表示自己不会允许。

  市二中副校长、工会主席温晖表示,学校提倡孩子应该朴素和纯净,让孩子学会在他这个身份和年龄,应该做的是什么。如果学生带贵重物品,无形当中便会引领一种攀比的风气。

  与此同时,学校建议学生不带手机。温晖说,“以前家长可能还不能理解,觉得自己方便找到孩子就放心了,担心不给手机连人都找不到”,但是“现在手机当中不可预见的东西太多,给手机后对孩子不可控因素还大于原来不给手机时的情况。”

  “因为现在手机的功能性太强了,还会飞来很多不适合孩子的信息”。温晖认为,“与其相信孩子会有一定的自控能力,不如不给他犯错的机会”。

  市中院:广州未成年人犯罪呈下降趋势

  活动结束后,市中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李林接受时报记者采访表示,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表现为低龄化,年龄越来越小;团伙性,因为年纪比较小,单独作案可能胆子没那么大,很容易跟一些性格差不多的,不良学生结伙;女性犯罪也慢慢增多;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比较多,占本市未成年人犯罪的90%以上。

  而据市中院统计数据显示,近年广州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总体下降的趋势,2009年判处未成年罪犯2234人,2010年1834人,同比下降18%;今年1至9月870人,同比下降28%。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也逐年下降,2008年为2075件,2010年为1643件,同比下降21%。

  典型案例

  16岁少年被判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在学校风雨廊,法院精选了十三个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制作成十二块法制流动版报,第七个刑事案例展板吸引了前来参加启动仪式的市中院副院长王健、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潘旭秔等众多嘉宾。

  出生于1990年4月27日小李是广州市花都区某中学初中生,案发时刚满16岁。2006年7月31日至8月1日期间,在花都区“一浪”网络服务部上网时,小李通过黑客软件向广州文化信息网(广州市文化局网站所有)上传木马文件“asp.asp”、海洋顶端木马文件“webshell.asp”以及文件“text.asp”,导致页面不能正常浏览、文件不能正常上传。

  据了解,小李这一些列黑客攻击行为屡次使得该网站瘫痪,给市民查询信息、该局重要新闻和信息发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小李归案后供述,他曾成功入侵过600多个网站,其中包括25个政府网站。

  最终,法院以小李未满十八周岁,且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有悔过自新的决心,依法对其判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免予刑事处罚。

本文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UN055)

微博推荐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