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关于备案降价品种价格的通知
生意社1月10日讯
2013年天津市关于备案降价品种价格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4134号)的文件通知,此次公布价格低于我市药品http://http://www.zjjv.com//zbxx/zbml_index.asp集中采购中标零售价格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文件要求的规定执行;此次公布价格高于我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零售价格的药品,各医疗机构仍按中标零售价格执行。
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2013年1月25日12:00前将涉及降价品种的价格信息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送至我中心予以备案。附表一中未列的规格,以及附表二中未列的剂型和规格,请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后同时予以备案。
近期,我中心发布了《关于提交药品生产企业资质和产品信息材料的通知》(华北和华东地区)。未递交企业资质和产品信息册的相关生产企业请将所涉及品种的物价文件更新后再递交。已递交过的生产企业请将相关品种更新后的物价文件递交至我中心。
附表:
一、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
二、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
三、取消部分单独定价药品价格或资格品种
四、降价品种信息确认单(模板)
递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80号窗口
联系电话:022-24538150、022-24538151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