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公布有关注意事项

2013 年 1 月 17 日5930

  
  各位考生: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财政部考办已于12月27日正式公布,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一)考生可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http://www.zjjv.com//.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查询本人本年度考试成绩,或者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http://www.zjjv.com//.cn/)进行查询;
  (二)考生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复核
  (一)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向省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的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并填写《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后),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则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及个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省考办地址:西安市四府街4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507室。
  三、合格证领取
  如考生已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书或全科合格证书,请于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0日后,关注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http://www.zjjv.com//.cn/index.asp)的有关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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