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天然气管道占用耕地的赔偿标准获上窑新城
人民网南宁11月16日电(记者黄捷)近日,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南宁市良庆区区委书记陈竑留言,启动天然气管道要从耕地上过,占用耕地的赔偿标准如何。经良庆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调查,11月13日,良庆区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督导小组作出公开回复,敬请网友关注。
【留言内容】2012-10-22
天然气管道要从耕地上过,赔偿标准是什么,要赔偿几年?
【回复意见】2012-11-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天然气管道占用耕地的赔偿标准问题,城区党委书记陈竑同志十分重视,转请良庆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进行调查。
经查,良庆区涉及天然气的项目有两个,分别是:西气东输二线南宁-百色支线工程、南宁市天然气高压管道及其配套场站工程。西气东输二线南宁-百色支线工程线路途经良庆区良庆镇新兰村、大沙田街道那平村、那马镇团良村、共和村等,全线共约15km,需租用临时用地约270亩。南宁市天然气高压管道及其配套场站工程项目途径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平乐村、玉洞村、那平村,良庆镇新兰村,那马镇那马社区等3个镇(街道)、5个村,全长约13.40km,需要临时租用地面积约241.284亩。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08〕15号),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为:工程用地范围内成片青苗补偿按水田2000元/亩,菜地5000元/亩,旱地、林地1800元/亩,鱼塘4000元/亩,园地新种1年800元/亩、新种2-3年1200元/亩、投产3年内3000元/亩、投产3年以上4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临时占用土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补偿。您所反映的天然气管道占用耕地的赔偿标准问题,将按照上述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如您想进一步了解南府发〔2008〕15号文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详细规定,请登录
http://http://www.zjjv.com//w-lib.com/law/law_view.asp?id=256706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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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留言内容中错别字和文字不通处为网友留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