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屯昌县公办小学教师招聘50人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8年公办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8〕133号)精神,2018年屯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5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岗位一致。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6)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属于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有过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失信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2018年屯昌县公办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http://www.zjjv.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912b4c40b01c56eee79d3d62688bd105)进行报名。(报名系统的使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3.报名提交电子材料:
(1)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毕业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属于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由2018年屯昌县公办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屯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1∶3依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