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2017 年 4 月 29 日4740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精神,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招聘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团队意识。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中共党员。

5.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知名科研院所或高水平专业院校学习。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同类岗位3年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7年4月21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5月12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员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材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http://http://www.zjjv.com///zpNew/index.do

(三)资格审核。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网站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网站地址:http://http://www.zjjv.com///index.asp),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包括业务考核、职业素质考核和心理测评,采取面试、笔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安排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事处和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均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有关A类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见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二)新聘A类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不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15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原标题: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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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doc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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