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埃及新规4月1日起实施

2015 年 3 月 16 日3700

  大众网聊城3月13日讯(记者 王传胜 通讯员 周书兴)受贸易逆差、外汇储备等因素影响,埃及官方要求从2015年4月1日起,出口至该国的商品必须按照《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规定的装运前检验标准适用次序进行检验,并强调必须把埃及标准或埃及认可的6种国际标准作为首要选择,没有注明埃及标准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将不能通关。

  2014年聊城市出口埃及货物73批1100多万美元,涉及30余家企业,包括拖拉机、客车、钢管、轴承、地板等商品。

  为保证输埃及商品顺利通关, 聊城检验检疫局正在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埃及商品标准,组织技术人员对标准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和全面校译。目前,已经收集到铝塑板、拖拉机等商品的埃及标准并完成了翻译工作。同时,聊城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是加强与埃及客户和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出口埃及的最新政策及动向,特别是检验标准的适用情况,保证货物顺利报检、通关,避免货物滞港或退运。二是与埃方签署贸易合同时,应注明埃及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并向进口商索取该国有关标准文本供检验使用。三是可以登录埃及质量标准组织(http://http://www.zjjv.com//.eg/public/en-us)、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http://www.goeic.gov.eg/en/Descriptionsearchindex.asp)等埃及相关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相关埃及标准。

0 0